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6052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璀璨公元项目消防工程(二次采购)
招标行业:土建类>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璀璨公元项目消防工程(二次采购)
项目所在地:北京
报名截止日期:2024-01-10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璀璨公元项目消防工程(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0175160529001
项目类型: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公告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00时
规模:北京通州东小马6009地块【东小马6009】-北京通州东小马6009地块一期该项目的占地面积为29561.58,建设面积为99416.0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备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北京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
标段(包)信息1
标段编号:G1100000175160529001001
标段名称:璀璨公元项目消防工程(二次采购)
文件是否收费:否
资格预审发售时间:2024-01-0509:00至2024-01-1009:00
询问截止时间:2024-01-1309:30
异议截止时间:2024-01-1309:30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59:30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1-159:30
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网址: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内容:1、以下招标范围内容,按图纸固定总价包干。消防预留洞口套管与管道间的填料封堵。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含深化设计)、室外水泵接合器、手提式灭火器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智能型自动及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及与各机电系统有关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专用通讯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压差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系统;一氧化碳检测控制系统)通风系统(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人防通风系统、正压送风系统、车库诱导风机)防火卷帘门的供货及安装,其中电控箱电源接驳由总包负责。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中未体现注册资金,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注册资金截图);
(2)资质: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如申请人提供的资质已过有效期,需后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相关通知截图以证明其资质有效性);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项目经理资格:
A、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B、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
(5)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则须提供成立之年起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概况页、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
(7)诚信要求:申请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①因不良行为被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施工禁入的,或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或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②在三年内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
③在招商蛇口下属各城市公司进行恶意索赔、恶意讨薪等影响经营秩序行为的;
④列入被处罚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为招商局集团范围内或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
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8)关联关系:申请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申请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申请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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