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车辆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4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053
预算金额45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7
公告正文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 | 合同价款100%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车辆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 | 数量 | 单项最高现价(元) | ||||||||||||||||||||||||||||||||||||||||
1 | 钩箱车(核心产品) | 一、主要参数要求
二、 主要功能要求 1、集装载、运输、自卸于一身; 2、需要车辆可匹配多个箱子; 3、钩臂系统需采用成套设备; 4、钩臂系统采用滑臂式铰接结构; 5、车辆采用后支撑稳定装置; 6、所有操作均可在驾驶室内完成; 7、箱体要有安全锁,确保运输途中安全可靠,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箱不能发生抖动现象。 | 3辆 | 1,950,000.00 | ||||||||||||||||||||||||||||||||||||||||
2 | 分体箱 | 一、主要参数要求
二、主要性能要求 1、分体箱采用高强度耐候钢板整体焊接制作而成。 2、分体箱要有污水控制装置,包括液控双重锁钩锁紧装置,后门密封可调节装置,保证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二次污染。 3、箱体后门使用单层板双弧形结构。 4、分体箱要满足与配套车辆对接,达到循环运输。 5、分体箱采用后门启闭采用底盘动力,快换接头插接控制液压油缸启闭后门。 6、分体箱要配置安全保障装置,安全装置包括:A.箱体盖板未开启时,上料机构不能动作,避免误操作导致箱体盖板压坏;B.油缸上有安全装置,防止油管爆裂时,料斗砸下;C.配备总电源钥匙锁和全箱紧急停止按钮,提高作业安全性能的。 | 6台 | 1,680,000.00 | ||||||||||||||||||||||||||||||||||||||||
3 | 上料装置 | 一、主要参数要求
二、主要性能要求 1、压缩头采用双曲线形设计。 2、要安装强制风冷器对液压系统进行温度控制,在高温季节和露天时满足大负荷连续垃圾送料、压缩的需求。 3、采用底盘液压驱动,控制液压油缸启闭后门,在驾驶室内即可操作完成后门的启闭及垃圾倾卸。 4、上料装置具有到位停止功能。 5、上料装置要满足多方向来料,均要配备锁紧机构。 6、车辆底盘与移动式垃圾压缩箱体要有连接报警装置和安全装置,确保在底盘电源线束与箱体连接时,无法进行卸箱操作,即使操作者误操作也能保证电路系统安全。 | 3台 | 960,000.00 | ||||||||||||||||||||||||||||||||||||||||
4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应设有24小时400或800或固定座机报修热线。 2.为该项目合理配置售后服务人员,应含高级车辆修理工、电工、焊工各1名。 3.应有备品备件供应方案。 4.响应到达时间,在接到电话后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发票、合格证上牌手续,承担运费和安装调试。 6.中标供应商负责车辆保险、购置附加税、车辆上牌费用 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 8.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并明确优惠价格。 | 1项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6时30分至2023年01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建设局45号
联系方式: 024-8780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 话: 024-2289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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