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物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 台 | 2 |
2 | 自动扶梯 | 梯级宽度:1000mm,倾斜角度:27.3, | 台 | 2 |
3 | 自动扶梯 | 梯级宽度:1000mm,倾斜角度:27.3, | 台 | 2 |
4 | 自动扶梯 | 梯级宽度:1000mm,倾斜角度:27.3, | 台 | 2 |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第9条,删除“(重型扶梯)”字样。
3.招标物资税率13%。其他(运输、安装、调试等)税率不低于3%。
4.报价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含产品的制造、安装(运输、调试、配套费)及发票(设备税率13%、安装等税率不低于3%)费用;
(2)包含政府特检部门验收检验费;
(3)包含政府特检部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的维修保养;
(4)质保期12个月。
5.评标方式:将售后服务、供货能力,供货业绩纳入评选范围。招标人不承诺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不予中标。为保障设备完好运行,符合下列条件的,评标中将优于其他投标人。
(1)制造商在黑河市区内业绩大于300台以上的供应商(或者描述为在黑河市区内保有数量大的,并提供相关证件);
(2)为保障后续电梯的正常运行及技术支持,优先考虑制造商在黑河市区内设有维保站的供应商(提供租房协议、维保合同、定检报告以及当地市场监管局建站备案情况等证明文件)。
(3)为了保证采购商品的品质及供应商实力,优先选择制造商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中,每年营业收入额大于200亿人民币以上的供应商。
(4)优先选择制造商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可以同时自主生产的电梯物联网系统、自主生产的企微内部管理平台及小程序、自主生产的远程召梯及API接口开放平台、自主生产的电梯维保信息化系统的供应商。
本公告中的内容与原公告不相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依据原文件执行。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二分公司黑河南至黑河站铁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