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21601682
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开福区马栏山月湖文创小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121601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普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开福区马栏山月湖文创小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21601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视频智能分析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附件 1 239500
2 双镜头高清红外网络球机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附件 10 54000
3 监控立杆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0 9000
4 防雷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0 2500
5 光纤接线箱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附件 10 2500
6 单模光缆 光缆 详见附件 2120 10600
7 监控系统信号线 长距离通信线路铺设 详见附件 240 480
8 监控系统电源线 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详见附件 4 2000
9 线管 集线器 详见附件 1800 5400
10 NVR监控存储服务器 其他存储设备 详见附件 1 19000
11 24U服务机柜 机柜 详见附件 1 3000
12 施工 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1 47800
 合计金额小写: 39578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伍仟柒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视频智能分析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视频智能分析软件系统开发服务

开发1套视频智能分析软件系统,实现人脸实时抓拍、黑名单布控预警、人脸以图搜图、人脸属性查询、动态轨迹展现、移动 APP 抓拍比对等应用,实现对人的全面管控,依托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人员的结构化数据模型,通过融合、碰撞、分析,提供时空分析、线索排查、录像摘录等场景化的应用功能,高效查找定位人员,提高对园区进出人员智慧化管理。实现通过车牌号码或关键字,以及设置特点车辆特征等搜索条件,搜索过车信息;实现以车搜车功能:支持从车辆图片中识别的车辆结构化特征信息或者车辆模型信息或者车辆局部特征图片,在抓拍库中查找出该车辆及其相似车辆的历史过车信息

239500

1

239500

2.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双镜头高清红外网络球机

14001/1.8 CMOSAI双目筒型网络摄像机;

2、支持三种智能资源模式切换:混合目标检测-全结构化模式(默认)、混合目标检测-比对模式,人脸抓拍。

3、【上通道】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11-40mm @F1.4

4、【下通道】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4mm @F1.0

5、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 MJPEG

6、上通道:混合补光:普通监控≧80m 人脸抓拍≧15m; 下通道。白光:普通监控≧80m 人脸抓拍≧30m

7、工作温度和湿度:-10~40,湿度小于95%(无凝结IP66

5400

10

54000

3.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监控立杆

室外监控立不锈钢杆,仿路灯杆,含设备箱。

900

10

9000

4.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防雷器

室外监控立杆防雷,最大瞬间电流40/80A

250

10

2500

5.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光纤接线箱

机柜抽屉式24口光纤接线箱:模块化结构,由基本框架组成,可以兼容STFCSCLC等常规的适配器,包含耦合器、尾纤FC-LC)、光纤收发器、电源适配器等。

250

10

2500

6.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单模光缆

12芯单模铠装光缆,包含光纤、辅材等。

5

2120

10600

7.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监控系 统信号线

六类网线。

2

240

480

8.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监控系 统电源线

RW2*1.5电源线。

4

500

2000

9.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线管

PVC20线管。

3

1800

5400

10.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NVR监控存储服务器

主处理器: 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

操作系统: 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

操作界面: WEB、本地GUI

网络视频接入: 64

网络带宽: 320Mbps接入,320Mbps存储,320Mbps转发 (在启开智能时:接入/存储/转发为:160Mbps

IPC分辨率: 1600W/12M/4K/600W/500W/4M/3M/1080P/960p/720P/D1/CIF/QCIF

解码能力: 2×12M/4×4K/6×5M/8×4M/11×3M/16×1080P/32×720P

视频输出: 1VGA输出,2HDMI输出,其中VGAHDMI 1同源输出,和HDMI2异源输出

多路回放: 最大支持16路回放

存储方式: 支持硬盘、外接USB存储设备、DVD刻录

备份方式: U盘,eSATA方式,DVD刻录

视频压缩标准: Smart H.265/Smart H.264/H.265/H.264/MJPEG

智能分析: 支持4路人脸检测识别(1080p视频流)或24/秒人脸图片流比对识别;或支持16路后智能周界防范;或支持4路视频结构化

硬盘接口: 8SATA3.0,支持≧8T

eSATA接口: 1个外置eSATA接口

USB接口: 2个前置USB2.0接口/2个后置USB3.0接口

网络接口: 2RJ45 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

电源: 1个电源接口,AC100240V 50+2% Hz

19000

1

19000

11.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24U服务机柜

1、尺寸:1200mm*600mm*800mm;

2、810A 垂直型 防雷PDU,釆用优质冷扎钢板,前后网门设计,承载≧80KG

3、风机单元独立电源线。

3000

1

3000

12.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视频共享平台接入服务

将视频监控点视频接入数据资源中心视频共享平台(含系统接口对接、调试、专线租赁等)

19800

1

19800

13.

监控系统配套硬件采购及施工服务

施工

服务

1、项目施工期间,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2、监控点位基础开挖、浇筑;

3、监控点位支架安装、防雷接地处理;

4、监控点光纤线及电源线路铺设;

5、监控点基础有线、无线网络规化与网络设备调试服务;视频监控系统调试服务;系统调试与测试服务。

28000

1

28000

14.

合计

39578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11 —— 2022-06-1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的施工、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8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810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科技支行(湖南普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001244156090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是海康威视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出具书面验收单后视为验收合格。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2.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3.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乙方如在规定时间迟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 一办公楼10楼、11楼 地址: 高新技术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C3栋1209
法定代理人: 张澜 法定代理人: 张强
委托代理人: 张志强 委托代理人: 韩晓卫
电话: 0731-841399123 电话: 0731-88599138
传真: 0731-841399123 传真:

附件列表
  1.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pdf
  2.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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