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02.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北,滨江路南含建国街。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风工程专业分包,消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消防电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电气工程专业分包,通风排烟工程专业分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专业分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服务内容:
(1)按照佳木斯市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棚户区改造工程9-20#、B#、C#、地下车库的施工图纸及甲方与建设方的投标清单进行施工,图纸与清单互为补充,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风排烟工程(人防通风排烟除外),干粉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的安装施工、调试及预留预埋等,消防全系统联动调试、消防控制中心及各楼进户或电井内处加设接线端子箱,消防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的电源、动力箱、连接电缆、接线、电机调试等所有涉及强电部分均由乙方完成。人防给排水及人防电气、通风排烟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安装施工、调试、试验检测等。注:此次招标范围不包括建设方指定分包的外网,如清单内或图纸内含的外网工程在此范围内。
(2)负责承包施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一次性通过工程所在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备案。负责配合甲方指定的人防专业分包队伍验收人防给排水、人防电气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乙方应提供资料给甲方指定的人防专业分包队伍,由人防专业队伍完善人防内业资料。人防验收需分摊费用的乙方应分摊。
(3)上述范围内工程内容需深化设计的,由乙方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深化设计方案需符合竣工及消防验收要求。
(4)组织并负责消防第三方技术检测,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建设单位负责第三方技术检测则乙方不需支付此费用。
(5)控制系统向物业书面培训交底及消防专业成套验收资料交档(竣工图纸及内业资料均要扫描成电子档,费用乙方负责)(5份)。
(6)负责承包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建设单位方出具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签证、现场确认、洽商、通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内业资料等文件产生的变更签证等全部工作内容。
(7)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现场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现场清理等为完成标准化工地所有用工,材料二次复试、报验、内业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8)除上述规定的工程范围,还包括如下具体的工作内容:
结构施工期间所有管道、线盒及其他需要的预埋安装由乙方施工;地库穿墙管道与套管周边的防水封堵及防水处理;消防箱周边及预留洞口与各种管道周边缝隙封堵及装饰做法处理;墙体割槽后割槽部位抹灰、挂网防裂处理;其他单位的成品保护及卫生清理;
消防管线施工至楼外2范围内并加设法兰盘盲堵封死;管井内分包范围内的管线周边按甲方要求做防水台(材料甲供)。
消防范围内涵盖的套管防火封堵,屋面外露的金属消防管道、挂牌作标示;
有关消防工程的防火封堵、屋面消防管支墩并抹灰等;
成套消火栓箱(含水枪、消防带、报警按钮、灭火器等);
消防电梯接口设备安装调试及其他消防设备安装和调试;
其他在强电、给水、消防工程等施工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乙方不得以界面划分不清为由拒绝施工;
未涉及内容根据施工特点,甲方指定施工方,以补充文件为准,无外网部分。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内业、包试验费、包预决算、包消防检测、包竣工验收通过、包保修的综合承包方式。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包范围的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且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
(3)、确保工程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施工验收合格证。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A1
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风工程专业分包,消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消防电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电气工程专业分包,通风排烟工程专业分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专业分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6021214.31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4计划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质量保修期为 二 年。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达到建设单位、甲方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乙方进场施工负责购买意外险,医药费乙方自行承担。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2.7付款方式:
2.7.1本工程无预付款。
2.7.2 按工程进度计量款支付,分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包人使用工程款时,事先必须填报《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待承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20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类似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4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08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0元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潜在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8.开标方式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怡园社区杏林路10号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 系 电 话:18217750895
监 管 部 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电 话:0451-51157021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二标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北,滨江路南含建国街。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风工程专业分包,消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消防电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电气工程专业分包,通风排烟工程专业分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专业分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服务内容:
(1)按照佳木斯市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棚户区改造工程9-20#、B#、C#、地下车库的施工图纸及甲方与建设方的投标清单进行施工,图纸与清单互为补充,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风排烟工程(人防通风排烟除外),干粉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的安装施工、调试及预留预埋等,消防全系统联动调试、消防控制中心及各楼进户或电井内处加设接线端子箱,消防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和配件的电源、动力箱、连接电缆、接线、电机调试等所有涉及强电部分均由乙方完成。人防给排水及人防电气、通风排烟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安装施工、调试、试验检测等。注:此次招标范围不包括建设方指定分包的外网,如清单内或图纸内含的外网工程在此范围内。
(2)负责承包施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一次性通过工程所在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备案。负责配合甲方指定的人防专业分包队伍验收人防给排水、人防电气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乙方应提供资料给甲方指定的人防专业分包队伍,由人防专业队伍完善人防内业资料。人防验收需分摊费用的乙方应分摊。
(3)上述范围内工程内容需深化设计的,由乙方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深化设计方案需符合竣工及消防验收要求。
(4)组织并负责消防第三方技术检测,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建设单位负责第三方技术检测则乙方不需支付此费用。
(5)控制系统向物业书面培训交底及消防专业成套验收资料交档(竣工图纸及内业资料均要扫描成电子档,费用乙方负责)(5份)。
(6)负责承包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建设单位方出具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签证、现场确认、洽商、通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内业资料等文件产生的变更签证等全部工作内容。
(7)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现场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现场清理等为完成标准化工地所有用工,材料二次复试、报验、内业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8)除上述规定的工程范围,还包括如下具体的工作内容:
结构施工期间所有管道、线盒及其他需要的预埋安装由乙方施工;地库穿墙管道与套管周边的防水封堵及防水处理;消防箱周边及预留洞口与各种管道周边缝隙封堵及装饰做法处理;墙体割槽后割槽部位抹灰、挂网防裂处理;其他单位的成品保护及卫生清理;
消防管线施工至楼外2范围内并加设法兰盘盲堵封死;管井内分包范围内的管线周边按甲方要求做防水台(材料甲供)。
消防范围内涵盖的套管防火封堵,屋面外露的金属消防管道、挂牌作标示;
有关消防工程的防火封堵、屋面消防管支墩并抹灰等;
成套消火栓箱(含水枪、消防带、报警按钮、灭火器等);
消防电梯接口设备安装调试及其他消防设备安装和调试;
其他在强电、给水、消防工程等施工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乙方不得以界面划分不清为由拒绝施工;
未涉及内容根据施工特点,甲方指定施工方,以补充文件为准,无外网部分。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内业、包试验费、包预决算、包消防检测、包竣工验收通过、包保修的综合承包方式。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包范围的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且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
(3)、确保工程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施工验收合格证。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A1
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通风工程专业分包,消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消防电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人防电气工程专业分包,通风排烟工程专业分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专业分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6021214.31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2.4计划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质量保修期为 二 年。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达到建设单位、甲方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乙方进场施工负责购买意外险,医药费乙方自行承担。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2.7付款方式:
2.7.1本工程无预付款。
2.7.2 按工程进度计量款支付,分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包人使用工程款时,事先必须填报《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待承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20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签订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类似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4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08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0元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潜在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8.开标方式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怡园社区杏林路10号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 系 电 话:18217750895
监 管 部 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电 话:0451-5115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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