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9.8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三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报价最低的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锦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98778元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工作地点:迳口旧村、侨村、荔林公园及周边区域。
 2、服务内容:清运旧村、侨村、荔林公园等区域的垃圾、废料、树木枝叶等,以及拆除违规搭建的鸡笼、棚屋等临时搭建物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改。
 3、服务期限:工作期限为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具体服务期限以社区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5、其他要求:
(1)服务商必须文明服务、安全操作。
(2)服务商应安排相应的清理人员现场指挥协调,自备与本次清理清运工作相关的工具,并安排好相应的清洁工人,按期对清运旧村、侨村、荔林公园等区域的垃圾、废料、树木枝叶等,以及拆除违规搭建的鸡笼、棚屋等临时搭建物等问题进行清理。
(3) 服务商必须自备与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相关的工具,并安排好相应的清洁工人及清运车。
(4)服务商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管理,对现场闲杂人员请出工作范围之外,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如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阻扰工作者,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5)服务商应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服务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新村100号迳口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张三九
联系电话:13927467792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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