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23-0359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周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3-0359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 近三年(从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或代管;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报名
方式:邮件报名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3-0359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97万元(超预算废标)
 
二、合格的供应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 近三年(从 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或代管;
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报名获取
通过邮件将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发至我司邮箱(hfzb2023@sina.com),邮件标题:HF23-0359报名资料+公司名称,材料须包含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
(7)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建筑建材业网);
(8)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彩色扫描,报名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我司收到报名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我司报名汇款账户。
3、标书费(600元)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报名汇款账户(汇款时请备注HF23-0359标书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标书费),我司收到报名费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磋商的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下午15: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址: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567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施周艳 6557031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周艳
电 话:  65570313-800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