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钛金属钢塑管材(含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月钛金属钢塑管材(含施工)(PGWZMYHGZHD24100816079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10月钛金属钢塑管材(含施工)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相关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且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型企业,成立时间应≥1年,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发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2)《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3)投标方提供“诚信承诺函”和“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钢塑复合管供货安装技术协议”签章件,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或委托方附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韩剑 | 联系人: | 罗珊 |
电话: | 0812-3383891 | 电话: | 0812-3381952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本项目另需上传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请务必按本项目附件中承诺函格式填报),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024年10月10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