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305.1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410571-04-01-409531
预算金额451.96万元
招标公司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少林155531287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志勇13007590700
中标公司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05.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4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1.2、其他荣誉奖项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少林
电 话:15553128721
招标代理: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590700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阀门设备、非标类设备、高效沉淀池设备)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4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 2407-410571-04-01-409531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宜兴市中发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江苏普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0940040286 | 91320282607996078T | 9132028269934763XR | |
评标总得分 | 92.00 | 71.70 | 62.86 | |
投标报价(元) | 3051460.00 | 3313950.00 | 3788000.00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优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
招标控制价 | 4519660.00元 | |||
交货期 | 非标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双曲面搅拌器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手动及电动闸门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气动闸门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起重设备最长交货期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优于招标文件,供货时间提前5天) | 完全响应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保期 | 3.5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满足2年质保期的基础上延长1.5年) | 24个月 | 2年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购买单位 | 时间 | 规模 |
1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含有格栅设备的业绩 ①衡阳松木污水厂 ②前埔污水处理厂 ③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霸州市信安污水处理厂 ②海阳行村污水处理厂 | ①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②厦门陆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③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①北京嘉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②海阳行村康达水务有限公司 | ①2019.10 ②2020.7 ③2020.1 ①2020.11 ②2019.8 | ①合同金额286.57万元, 5万吨/日 ②合同金额582万元,20万吨/天 ③合同金额119万元,9.5万吨/天 ①合同金额55万元 ②合同金额66万元 |
2 | 宜兴市中发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滨州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②图木舒克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①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②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 ①2020.5.18 ②2020.2.1 | ①合同金额160.78元 ②合同金额90.8万元 |
3 | 江苏普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含有格栅设备的业绩: ①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②樟树市医药园及金属科技园污 水 处 理 厂(一期)PPP 项目 ③南部县雨污混合水水质提升处理项目 双曲面搅拌器业绩: ①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②左则沟矿井水项目 | ①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②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③云南合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①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①2022.8.21 ②2020.11.10 ③2021.7.28 ①2020 ②2023 | ①合同金额858.8万元,18万吨/天 ②合同金额135万元,5万吨/天 ③合同金额129.1145万元,5万吨/天 ①双曲面搅拌器直径 2500mm,合同金额1650.0076万元 ②双曲面搅拌器直径 2500mm,合同金额8.6500万元 |
1.2、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项目 | 获得情况 | 时间 |
1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已获得 | 2024.3.15 | ||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已获得 | 2024.10.28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
2 | 宜兴市中发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无 | / | ||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已获得 | 2021.11.30 | ||
3 | 江苏普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已获得 | 在有效期内 | ||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证书示范企业 | 无 | / | ||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 无 | / |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无 |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无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总得分 |
1 | 江苏金博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40.00 | 36.00 | 16.00 | 92.00 |
2 | 宜兴市中发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35.70 | 27.00 | 9.00 | 71.70 |
3 | 江苏普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86 | 29.00 | 13.00 | 62.86 |
4 | 宜兴湘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42 | 32.00 | 13.00 | 60.42 |
5 | 南京蓝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64 | 36.00 | 9.00 | 58.64 |
6 | 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29.00 | 14.00 | 43.00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水水务(安阳)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少林
电 话:15553128721
招标代理: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 话:130075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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