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绿化维护车辆维修厂及轮胎维修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正本
车辆维修承包合同协议书
采采购合同编号(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306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绿化车辆维厂及轮胎维修定点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49
3.项目内容:包括甲方24辆车(见附件)的大小修理、冷作喷漆、定期检查保养。具体包含每季为24辆车做一次二级保养;发动机出现故障时应做大修处理;车辆需要冷作、油漆时应及时处理;甲方车辆的轮胎更换轮胎修补、加装座套地垫等应根据车辆状况及时处置到位,通过维修确保甲方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4.项目负责人:甲方:吕伟,乙方:蒋建辉
二.服务要求
1.甲方向乙方送修车辆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
2.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甲方公开。
3.在乙方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乙方承诺和保证具有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并且所有证照在服务期内都处于有效期内。
4.乙方维修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由于甲方车辆数量比较多,要求乙方要提供足够的车辆检测维修位置、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同时车辆维修具有时效性。
6.经营要求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甲方签名认可,乙方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甲方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甲方联系,沟通相关事宜。如甲方不予同意延长时间,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维修费用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车辆因少水、少油造成的维修事项,不在乙方的承包范围之内。
(5)乙方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送修车辆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甲方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正品,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等标准。
(6)乙方在车辆维修竣工后,并对该车提供免费清洗服务。
(7)汽车竣工出厂后,乙方应建立甲方车辆档案,并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的维修档案以纸质(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付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车辆维修情况汇总表)。
(8)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9)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12个月、替代件或旧件质保期为3个月),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等的,由乙方负责所有赔偿款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0)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公务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1)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甲方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12)送修的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损毁,乙方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13)甲方车辆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维修事项,不在乙方的承包范围之内。
(14)乙方要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将作为合同附件),可提供24小时免费紧急车辆救援服务(70公里内免费,以乙方维修场所为起点计算),保证人员按时按要求到达现场。
(15)乙方应提供如下免费服务:
a.免费检测服务;每台车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定点单位车辆的油、水、电及易损零配件等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反应。
b.免费为更换的轮胎提供动平衡服务。
c.当车辆出现故障码时,乙方免费提供检查、消除故障码服务。有更换配件的按相应维修项目标准收费。
(16)提供优先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总成大修不超过1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7天,其他维修项目3天内完成。如确因使用进口配件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同意。
三、其他约定
1.乙方需接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见附件3)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保服务,乙方应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注明维修项目、竣工时间、维修工时费、材料费和维修总费用。
2.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维修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
3.服务期限内,如采购流程有变更、修改或补充的,乙方须执行新的规定。
4.乙方须建立维修档案制度,设专人妥善保管定点车辆维修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将有关维修的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验。
5.每月25日甲方需对乙方维修情况进行回访。
四、违约处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约谈乙方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取消本项目维修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能执行本次招标规定的:
(1)未能按投标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
(2)维修材料以次充好的;
(3)未按规定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和出厂合格证制度的;
2.经核实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导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经核实乙方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提出的投诉有效的;
4.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件,或擅自转厂(非协议维修厂)维修;
7.其他违约情形。
若乙方因违约、违规被取消维修服务资格,其所维修车辆仍由乙方履行质保义务至期满止。
8.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方式作出新的调整而导致本项目需要提前结束的,甲方不承担提前结束本项目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含税价格)小写:370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
六.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23年6月21日,完成日期:2024年6月20日。总日历天数:365天。1年期满,甲方满意后并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续签,合同总承包期为3年。如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承包期自动终止。
地点:邵阳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点(双清区双清路泥湾泵站内)
七.付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发票,甲方预付30%合同价款,即111000元给乙方。余款259000元,按季结算,即每季度结束后,乙方开具64750元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款项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按期支付资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签订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6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办公室
附件:
1、甲方车辆情况清单
2、《车辆维修情况汇总表》
3、《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华融湘江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东城支行
帐号:8510-0309-0000-0995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附件1:甲方车辆情况清单
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1台,扬子牌轻型普通货车1台,江铃牌轻型自卸货车4台,江铃江特牌轻型自卸货车2台,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台,昌河牌轻型货车1台,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1台,楚胜牌高空作业车1台,中联牌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1台。
附件2
附件3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
注:本单一式两份,车队留一份,修理厂留一份,以便核查。
车辆维修承包合同协议书
采采购合同编号(项目编号):HNSZZFCG-2023-0306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绿化车辆维厂及轮胎维修定点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049
3.项目内容:包括甲方24辆车(见附件)的大小修理、冷作喷漆、定期检查保养。具体包含每季为24辆车做一次二级保养;发动机出现故障时应做大修处理;车辆需要冷作、油漆时应及时处理;甲方车辆的轮胎更换轮胎修补、加装座套地垫等应根据车辆状况及时处置到位,通过维修确保甲方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4.项目负责人:甲方:吕伟,乙方:蒋建辉
二.服务要求
1.甲方向乙方送修车辆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
2.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甲方公开。
3.在乙方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乙方承诺和保证具有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并且所有证照在服务期内都处于有效期内。
4.乙方维修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由于甲方车辆数量比较多,要求乙方要提供足够的车辆检测维修位置、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同时车辆维修具有时效性。
6.经营要求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甲方签名认可,乙方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甲方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甲方联系,沟通相关事宜。如甲方不予同意延长时间,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维修费用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驾驶员个人原因导致车辆因少水、少油造成的维修事项,不在乙方的承包范围之内。
(5)乙方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送修车辆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甲方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正品,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等标准。
(6)乙方在车辆维修竣工后,并对该车提供免费清洗服务。
(7)汽车竣工出厂后,乙方应建立甲方车辆档案,并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的维修档案以纸质(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交付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车辆维修情况汇总表)。
(8)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9)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12个月、替代件或旧件质保期为3个月),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等的,由乙方负责所有赔偿款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0)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公务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1)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甲方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12)送修的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损毁,乙方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13)甲方车辆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维修事项,不在乙方的承包范围之内。
(14)乙方要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将作为合同附件),可提供24小时免费紧急车辆救援服务(70公里内免费,以乙方维修场所为起点计算),保证人员按时按要求到达现场。
(15)乙方应提供如下免费服务:
a.免费检测服务;每台车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定点单位车辆的油、水、电及易损零配件等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反应。
b.免费为更换的轮胎提供动平衡服务。
c.当车辆出现故障码时,乙方免费提供检查、消除故障码服务。有更换配件的按相应维修项目标准收费。
(16)提供优先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总成大修不超过1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7天,其他维修项目3天内完成。如确因使用进口配件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同意。
三、其他约定
1.乙方需接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见附件3)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保服务,乙方应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注明维修项目、竣工时间、维修工时费、材料费和维修总费用。
2.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维修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
3.服务期限内,如采购流程有变更、修改或补充的,乙方须执行新的规定。
4.乙方须建立维修档案制度,设专人妥善保管定点车辆维修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将有关维修的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验。
5.每月25日甲方需对乙方维修情况进行回访。
四、违约处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约谈乙方并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取消本项目维修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能执行本次招标规定的:
(1)未能按投标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
(2)维修材料以次充好的;
(3)未按规定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和出厂合格证制度的;
2.经核实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导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经核实乙方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提出的投诉有效的;
4.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件,或擅自转厂(非协议维修厂)维修;
7.其他违约情形。
若乙方因违约、违规被取消维修服务资格,其所维修车辆仍由乙方履行质保义务至期满止。
8.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方式作出新的调整而导致本项目需要提前结束的,甲方不承担提前结束本项目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含税价格)小写:370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
六.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23年6月21日,完成日期:2024年6月20日。总日历天数:365天。1年期满,甲方满意后并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续签,合同总承包期为3年。如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承包期自动终止。
地点:邵阳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点(双清区双清路泥湾泵站内)
七.付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发票,甲方预付30%合同价款,即111000元给乙方。余款259000元,按季结算,即每季度结束后,乙方开具64750元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将款项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按期支付资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签订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6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办公室
附件:
1、甲方车辆情况清单
2、《车辆维修情况汇总表》
3、《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华融湘江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东城支行
帐号:8510-0309-0000-0995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附件1:甲方车辆情况清单
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1台,扬子牌轻型普通货车1台,江铃牌轻型自卸货车4台,江铃江特牌轻型自卸货车2台,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2台,昌河牌轻型货车1台,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1台,楚胜牌高空作业车1台,中联牌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11台。
序号 | 车辆 | 型号 | 数量 | 使用年限 | 车辆状况 | 是否有大修 |
1 | 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 | JX6581TA-M4 | 1 | 9 | 良好 | 无 |
2 | 扬子牌轻型普通货车 | YZK1022C3A | 1 | 10 | 一般 | 有 |
3 | 江铃牌轻型自卸货车 | JMT3040XSGA2 | 1 | 4 | 良好 | 无 |
4 | JMT3040XSGA2 | 1 | 4 | 良好 | 无 | |
5 | JX3044XSG2 | 1 | 6 | 良好 | 无 | |
6 | JX3044XSG2 | 1 | 9 | 一般 | 无 | |
7 | 江铃江特牌轻型自卸货车 | JX3044XSG2 | 1 | 9 | 一般 | 无 |
8 | JX3043XSG2 | 1 | 11 | 一般 | 无 | |
9 | 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 | JX1032TSE4 | 1 | 6 | 良好 | 无 |
10 | JX1032TSE4 | 1 | 6 | 良好 | 无 | |
11 | 昌河牌轻型货车 | CH1021HE | 1 | 12 | 一般 | 有 |
12 | 江淮牌轻型普通货车 | HFC1027K1RTL | 1 | 10 | 一般 | 无 |
13 | 楚胜牌高空作业车 | CSC5120JGKD20 | 1 | 7 | 良好 | 无 |
14 | 中联牌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ZLJ5163GQXHE3/清洗车 | 1 | 10 | 良好 | 无 |
15 | ZLJ5163GQXHE3/清洗车 | 1 | 10 | 良好 | 无 | |
16 | ZLJ5160GPSE3/喷洒车 | 1 | 10 | 一般 | 无 | |
17 | ZLJ5251GQXHE3/清洗车 | 1 | 10 | 一般 | 有 | |
18 | ZLJ5251GQXHE3/清洗车 | 1 | 10 | 一般 | 无 | |
19 | ZLJ5183GQXDFE5/清洗车 | 1 | 5 | 良好 | 无 | |
20 | ZLJ5183GQXDFE5/清洗车 | 1 | 5 | 良好 | 无 | |
21 | ZLJ5183GQXDFE5/清洗车 | 1 | 5 | 良好 | 无 | |
22 | ZLJ5183GQXDFE5/清洗车 | 1 | 5 | 良好 | 无 | |
23 | ZLJ5181TDYDFE5/喷洒车 | 1 | 5 | 良好 | 无 | |
24 | ZLJ5181TDYDFE5/喷洒车 | 1 | 5 | 良好 | 无 |
附件2
车辆维修情况汇总表 | ||||||||||
车牌号 | 维修 日期 | 维修人 | 总里程表数 | 间隔里程 | 维修项目内容 | 主要更换零部件 | 费用 | 维修人员 | 验收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车辆报修单
报修部门 | | 报修人 | |
设备型号(车牌) | | 报修时间 | |
保修项目 | 维修部位 | 修理原因 | 预计费用 |
项目一 | | | |
项目二 | | | |
| | 金额合计 | |
拟送修厂家 | |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 |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 | | |
实际发生费用 | | | |
注:本单一式两份,车队留一份,修理厂留一份,以便核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