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32031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32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且
备案专业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咨询或评价
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曾参与过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3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所达
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
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判定是否存在差距和问题,对项目建成后是否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
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最终出具后
评价报告。
2.4最高应答控制价总价: 60000 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且
备案专业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咨询或评价
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曾参与过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
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
式必须为:
Xx 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以上资料
须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
日内寄送。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
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015 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项目经理: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
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
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
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
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89496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纵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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