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澄城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澄城县尧头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及澄城县地质灾害专项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ckcb(2020)zh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9136868976
标书截止时间2020/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27
公告正文

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澄城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澄城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澄城县尧头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及澄城县地质灾害专项排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澄城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澄城县尧头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及澄城县地质灾害专项排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CKCB(2020)ZH

三、采购人名称: 澄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七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136866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五路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9136868976

传真:0913686897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包一(澄城县尧头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 850000.00 / /
2 包二 (澄城县地质灾害专项排查项目) 1 900000.00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5、在“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统计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网页截图;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时间为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之日,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报名人须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1-13 08:30:00至2020-01-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澄城县财政局42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8:30—11:00,14:30—17:00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原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备注: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2-27 10:00:00

2、投标地点:澄城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2-27 10:00:00

4、开标地点:澄城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6868976

2、开户名称: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澄城县支行

4、账 号:6100164790805809936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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