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大学瑞利波探测仪和便携式EL检测仪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g-2015-17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 福州大学瑞利波探测仪和便携式EL检测仪
2、项目编号: FJGC-G-2015-172-1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项目负责人: 福州大学
联系电话: 0591-22866491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负责人:
杨淑芬
 
联系电话:
13306937247
 
5、招标公告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6、定标日期: 2016年04月27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一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2合同包二资格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1)苏州源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飞景仪器自控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均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3.1.3、3.1.4、3.1.5、3.1.6、3.1.7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 苏州莱科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均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社会保险登记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3.1.4、3.1.5、3.1.6、3.1.7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中标(成交)情况:
详见下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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