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新安县北冶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新安县北冶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项目代码:2303-410323-04-01-366015);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24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97
3、资金来源:专项债+财政资金,100%落实到位;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新安县北冶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包括综合性冷库(地下一层) 7420 平方米、综合性农产品经营用房22263平方米和市场管理用房(地下一层)2473 平方米,配套停车场2473平方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5个,以及三线入地等其他室外辅助工程。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
7、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10861.91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北冶镇柿树岭村中心大道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7381184
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王伟伟
电 话:16637983216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