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3299.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00]FJHYJT[GK]2022001_1_75735303-5_2781)
一、合同编号:[350100]FJHYJT[GK]2022001_1_75735303-5_2781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00]FJHYJT[GK]2022001_1_75735303-5_278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00]FJHYJT[GK]2022001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东侧福州规划馆四层
联系方式:38130325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联系方式:0591880843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合同总金额:¥32,997,000.00
履约期限:中标后 ( 7 ) 个日历日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若因政府职能机构变动、职权变更,需变更合同中甲方单位主体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直接由继续行使相应职权的机构书面通知乙方主体变更的相关事项,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由变更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变更后的单位与乙方可以不用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以下《保密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保密协议书 甲方: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26号电信枢纽大楼 为了加强甲方对乙方参与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的保密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根据《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下称项目合同)及项目安全运行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安全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对从事服务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对从事该项目的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内部保密协议,没有接受过安全保密教育和未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2.对涉及服务项目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公司及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储存在接入互联网等其它公众网或没有严格管理的局域网内的计算机。涉及本项目的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等其它网络上传输。 3.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将甲方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数据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将工作中涉及的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 4.在服务项目实施、维护中获知甲方提供的安全管理措施,如验证口令,防护手段等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并保守秘密,并在项目合同期满后,及时移交给甲方,不得持有或以任何形式告知他人。 5.应保守相关秘密,服务期间届满后将所保留的系统资料和数据按合同(或协议)移交给甲方,不得另外存档。 二、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未获得乙方授权使用本项目平台的情况下,严禁擅自使用。 2.严格遵守本项目平台的保密管理规定,按照授权内容,规范使用本项目平台,严禁从事授权以外的工作。 3.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项目内容信息进行扫描、探测和入侵系统。 4.保守研发系统相关的秘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平台的信息和数据等信息。 三、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了解并遵守以上规定,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乙方责任人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永久,不论项目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一、合同编号:[350100]FJHYJT[GK]2022001_1_75735303-5_2781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00]FJHYJT[GK]2022001_1_75735303-5_278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00]FJHYJT[GK]2022001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东侧福州规划馆四层
联系方式:38130325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联系方式:0591880843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brand}} | {{:map.num}}({{:map.unit}}) | {{:map.price}} | {{:map.totalMoney}} | {{if map.ifimport=="Y"}}进口{{else}}国内{{/if}} | {{:map.model}} | {{:map.productProperty}} |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209 - 呼叫中心服务 | 呼叫中心服务 | 1.负责提供7×24小时的话务及互联网等渠道热线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诉求(含数字城管案件)的日常受理、批转、办结审核、回访、评论审阅、归档等服务,并辅助完成诉求件协调、考核等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座席员的招聘、培训、人事和日常业务管理等整体运营;2.负责系统运行所需电信通信线路(语音中继线路、短信机等)的租用、维护,负责12345热线语音外呼、短信费用以及其他受理渠道租赁等相关费用, 提供座席所需的电脑、打印机、耳机以及日常耗材等配套设备;3.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平台和数字城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4.提供大数据分析、知识库采编梳理等运营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内容 | 3 | 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内容 | 32997000 |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map.catalogueCode}} | {{:map.catalogueNo}} - {{:map.catalogueName}} | {{:map.detailProjectName}} | {{:map.worksRange}} | {{:map.serviceDate}} | {{:map.pm}} | {{:map.certificateInfo}} | {{:map.totalMoney}} |
合同总金额:¥32,997,000.00
履约期限:中标后 ( 7 ) 个日历日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若因政府职能机构变动、职权变更,需变更合同中甲方单位主体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直接由继续行使相应职权的机构书面通知乙方主体变更的相关事项,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由变更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变更后的单位与乙方可以不用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以下《保密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保密协议书 甲方: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26号电信枢纽大楼 为了加强甲方对乙方参与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的保密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根据《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下称项目合同)及项目安全运行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安全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对从事服务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对从事该项目的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内部保密协议,没有接受过安全保密教育和未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2.对涉及服务项目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公司及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储存在接入互联网等其它公众网或没有严格管理的局域网内的计算机。涉及本项目的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等其它网络上传输。 3.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将甲方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数据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将工作中涉及的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 4.在服务项目实施、维护中获知甲方提供的安全管理措施,如验证口令,防护手段等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并保守秘密,并在项目合同期满后,及时移交给甲方,不得持有或以任何形式告知他人。 5.应保守相关秘密,服务期间届满后将所保留的系统资料和数据按合同(或协议)移交给甲方,不得另外存档。 二、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未获得乙方授权使用本项目平台的情况下,严禁擅自使用。 2.严格遵守本项目平台的保密管理规定,按照授权内容,规范使用本项目平台,严禁从事授权以外的工作。 3.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项目内容信息进行扫描、探测和入侵系统。 4.保守研发系统相关的秘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平台的信息和数据等信息。 三、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了解并遵守以上规定,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乙方责任人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永久,不论项目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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