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结果公告
金额
2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382-00104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凌源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688325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鹤峰0421-680800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1382-00104

项目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

供应商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2.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

服务类

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

服务要求: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2024年12月1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交货时间:2024年12月10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程序: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验收报告:按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志强、林姗姗、乔玉、李清梅、王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源市公安局            

地址:木兰山路12号              

联系方式:6883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地址:辽宁省凌源市铁西二街           

联系方式:0421-680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鹤峰           

电 话:0421-68080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凌源市公安局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系统).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