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室内翻新粉刷及营院围墙地面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3-JLJFCG-G1028)
金额
30.6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jfcg-g1028
预算金额30.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某部室内翻新粉刷及营院围墙
地面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某部室内翻新粉刷及营院围墙地面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JLJFCG-G102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室内翻新粉刷及营院围墙地面改造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某部室内翻新粉刷及营院围墙地面改造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编号:2023-JLJFCG-G1028
2.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2.5招标控制价:30.649263万元。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 ,不含施工冬休期)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及编制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为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财务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1提供保密承诺书原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7:00至20:00。
(二)申领地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邮件发送至投标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告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公告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告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复印件,公告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公告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7,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8,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9,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0.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10);
11.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3.10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公告附件11);
1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12);
13.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公告附件13);
14.军队采购网内本项目公告详细截图(原件,公告附件14)。
(四)申领方式
1.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成功后发至投标人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报名材料采用 A4 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同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412055773@qq.com,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附件:提供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因投标人所提供报名资料不清晰、文件在线预览及下载无法显示内容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每日都有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请不要催促,是否审核通过都会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留意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
2.1报名成功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
2.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2.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某部(账户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联系负责人另行告知),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4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收据原件交至某部。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昌吉市庭州南路52号二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昌吉市庭州南路52号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37463263/13364906610
电子邮箱:141205577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