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st220002-05fg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瞿工025-523723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丽丽151505586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MCe010-10-025地块、MCe010-12-010地块的招标公告

2023-06-0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ST220002-05FG
1.招标条件
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MCe010-10-025地块、MCe010-12-010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生态岛备[2022]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47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
2.2工程地点: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MCe010-10-025地块、MCe010-12-010地块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476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29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4700平方米,分为两个地块,其中MCe010-10-02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为66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2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4200平方米;MCe010-12-0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为811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0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05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建设的主要内容有:1、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2、建设生态环境成果展示中心;3、建设重点实验室、全要素实验分析室、样品库;4、打造环保教育培训基地。
2.5设计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MCe010-10-025地块、MCe010-12-010地块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平面、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等室内装饰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其他设计事项。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03 09:30:00
4.3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6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26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结构专业人名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工程师注册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5)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等,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3业绩(满分15分)

6.3.1投标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88000平方米及以上(以室内装饰装修面积为准)类似公共建筑(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厂房除外)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得15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和面积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

6.4设计方案(满分45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25分)

(1)总体施工图设计思路及对装修方案的实施针对性:根据对项目理解,提出与本项目相应的总体设计思路、原则、目标,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环保、吸音隔音、防火等性价比新材料,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绿色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并且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主要空间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具有实际解决方案。(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设计管理工作流程及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各阶段进度计划和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设计图纸质量:设计图纸质量把控措施完整、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岗位分工:总体设计团队岗位配备的合理性、责任的明确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公共建筑(住宅、商住楼、厂房除外)室内装饰设计的项目,获得国家级装饰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省级装饰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获得市级装饰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个。(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市级奖项是指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市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发),此项限评二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最新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以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5、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6月9日17时19分到 2023年6月16日17时19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甲级(含)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属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费用补偿。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四层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瞿工 联系人:代丽丽
电话:025-52372353 电话:15150558676
传真:025-52372353 传真:025-8457807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67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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