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纪实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LGCYY-F10021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XTC-A1-2172267)
三、项目概况:本标准主要包括汇报汇报片的文案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完成过1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一个即可)。
注:报价方如属军队单位或国家事业单位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资料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方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6 日(09:00—11:30, 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方式)扫描件及标书费电汇底单,发送到19848381659@163.com进行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不作为判断资审合格的依据。)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供应商,将由代理公司按照提供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2 月 9日14时00分至 14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2幢7层会议室。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吴工
咨询电话:19848381659 17705186555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2幢7层
邮政编码:210019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文件文件款汇款账号:4301 0310 0910 0087 733
招标文件文件款汇款汇入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科技支行
请报价方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