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503-2024-00430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运陆07176240995
中标公司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3-2024-00430
2、订单号:FWYJ4205032400320112
3、采购总预算金额:10.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9.8(万元)
5、采购单位: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
6、联系人:胡运陆
7、联系电话:07176240995
8、成交供应商: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
9、成交日期:2024-10-15 17:24:07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法律服务
采购需求:一、服务方式1.采取“首席顾问+固定团队”的方式组建顾问团,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一般为5-7名,由机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执业人员中推荐并经采购方认可后组建。同时明确1名首席顾问,负责顾问团的日常管理和法律服务审核把关工作。2.法律顾问实行坐班制,机构每周工作日安排1名顾问团成员到指定办公场所坐班,承办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首席顾问应当参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重大事项研判、分析会议。法律顾问团队提交的法律意见,需经首席顾问审核同意,并以机构的名义出具、加盖机构公章。交办的专项工作,应组织服务团队集中开展,按规定的时间及标准交付工作成果。二、服务内容1.提供法律咨询;2.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交法律意见书;3.参与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审查、修改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4.对交办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并提交法律意见书;5.协助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7.受区政府委托代理涉及区政府的诉讼案件,一审费用为0.5万元/件并签订代理协议,复议、仲裁、执行等案件代理费用参照一审执行,代理二审及其他程序的代理费用另行协商确定;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三、选聘范围及基本条件考虑区政府法律事务政治性强、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工作量大,要求顾问单位政治素质高、具备相应的规模、能力及工作经验。本次选聘拟按照政治性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团队规模大、成员品行优的原则,选聘律师事务所具备以下条件,请在报价时同步上传相关作证资料:1.符合《宜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执业许可;2.经合法设立且在本次采购前年度检查考核中评定为合格,信誉良好;3.本次采购前两年内,机构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行业处分;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司法行政系统网站列入不良信息记录名单;6.拟派服务团队首席顾问及成员应有中共党员,且全部成员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7.拟派服务团队首席顾问执业10年以上、团队成员执业5年以上;拟派服务团队成员均需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历;8.对中共党员占比高、设立党支部并规范运行、党建工作突出、被评为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服务响应说明:本所能够满足对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条件,详见本所提交的作证资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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