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医院项目勘察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11-84-01-06669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应急医院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应急医院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应急医院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黎佛路马沥居地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00178平方米,床位1000床,总建筑面积 1427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楼、综合病房楼、重症病房楼、应急中心、行政科教楼、连廊等建筑,同时预留室外应急场地及设施。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门急诊医技综合楼)50089平方米。本项目拟按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象摸查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如需)。 (4)设计工作: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审核盖章。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6)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7)负责本项目设计阶段正向BIM设计及技术应用。 (8)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编制设计阶段的《树木保护专章》(深度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9)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具体招标内容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5年8月,竣工日期为2028年12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51.4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6. 信誉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7. 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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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82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