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98.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q2023056-zfcg022
预算金额69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圆圆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雅珍0579-825833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4: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2023056-ZFCG022

    项目名称: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982500

    最高限价(元):698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数量:10500
    预算金额(元):698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颗粒状商品有机肥10500吨,最高单价限价665元/吨,按有效投标人数量及评审情况,分别确定每个包号的中标人。
    备注:包1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数量:2300吨,预算金额(元):1529500;包2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数量:2200吨,预算金额(元):1463000;包3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数量:2100吨,预算金额(元):1396500;包4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数量:2000吨,预算金额(元):1330000;包5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数量:1900吨,预算金额(元):1263500;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开标室(一)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60029&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1dd6f70cddc11eda09975bf3faf39c7,/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60029&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1dd6f70cddc11eda09975bf3faf39c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浦江县西山北路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圆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04323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104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雅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79

    质疑联系人:方晓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4-28上午9:30开标。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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