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运营车辆采购服务(第三次)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8:20:0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采购公告
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凉山分所公开采购运营车辆,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运营车辆采购服务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采购限价662.625万元,为车辆裸车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上户费用、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费以及商业险费用。本公告执行期间总价不变,除本公告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公告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采购明细表
序号 |
归属 标段 |
车辆种类 |
数量 |
单价 (万元/辆) |
总价 (万元) |
1 |
标段一 |
丰田越野车2022款普拉多2800国六柴油底挂版 |
10辆 |
66.2625 |
662.625 |
(三)技术参数
1.丰田越野车2022款普拉多2800国六柴油底挂版,白色,2气囊,7座,底挂备胎,布座椅,265/65R17铝轮,卤素大灯,一键启动无匙进入,前排手动座椅,冰箱,手动空调,后4电眼,车身稳定系统,中央差速锁,下坡辅助,电动折叠后视镜,镀铬中网,黑色脚踏板,前雾灯,巡航)。
(四)质量要求
1.整车必须是全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配件等)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有相关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证件资料必须齐全,无任何缺陷隐患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车辆的所有设备必需满足品牌和参数要求,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三包服务卡、车辆说明书等证件。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凉山分所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标段一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六、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车辆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车辆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在《车辆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并提供车辆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按照车辆清单内容进行相关资料及随车物品移交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车辆采购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车辆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送货时间:自《车辆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车辆配送。
送货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三)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验收标准:
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车辆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方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车辆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为车辆更换、退货或双方进一步协商的依据。
3.采购方有权检测车辆质量,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如车辆的所有部件、外观等不是全新产品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并无条件退货退款。
4.车辆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5.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6.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完成车辆交付。
(四)价款结算
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方签订《车辆采购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预付成交总价款30% 的货款;供应商按采购方通知要求送货,车辆全部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采购方验票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剩余70%货款。
七、售后服务事宜
(一)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询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按约定期限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总价的1%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成都海关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119875193702
十、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ueecg.com/#/index搜索项目名称
项目咨询电话:0834-8615756,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报名电话:028-86123300
采购人:雷波佳诚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凉山分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