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2022年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调料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06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为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所属酒店后厨及员工餐厅管理部2个单位提供酱油、食盐、酱味等单一调味料、鸡精调味料等复合调味料及烹饪用的罐头等预包装食品等调料。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预算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调料 |
1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12000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要求折扣率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且折扣率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具体采购清单的含税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调料 |
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日历天交货。 |
员工餐厅管理部空勤餐厅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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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餐厅管理部机务餐厅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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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餐厅管理部机关餐厅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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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餐厅管理部四号餐厅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项目的经营范围。(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如为制造厂家,须提供其自身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其他要求:
2.7.1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经验。(注意:要求提供其为合同主体的合同复印件1份,须包括货物名称、使用单位、合同期限、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合同关键内容,同时要求提供该合同对应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或结算证明1份,没有提供可供核实的支持材料或业绩类型无法判定的业绩经验无效。)
2.7.2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邮编:116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先生, 0411-83883935
EMAIL: yaotianpeng@csair.com
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结算中心801室
邮编:510405
项目负责人:罗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20-86124759
5.3 技术客服:020-86124759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475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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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