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成都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2020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62020000739
预算金额3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028-8451007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86202000073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成都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2020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件一:江西福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件二:国药集团四川省川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件三:国药集团四川省川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包件四:成都睿乐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件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公镇高桥街128-4号;包件二: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新坪路28号14幢1层;包件三: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新坪路28号14幢1层;包件四: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三段193号.195号.197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 包件一:398,000.00元;包件二:2,990,000.00元;包件三:168,000.00元;包件四:169,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包件一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品牌:迈瑞,规格型号:M55, 数量: 1,单价:398000.00元。包件二名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品牌:上海联影,规格型号:uCT 520, 数量: 1,单价:2990000.00元。包件三名称:视力筛查仪(双目),品牌:伟伦,规格型号:VS100, 数量: 1,单价:168000.00元。包件四名称:智能接待消杀一体机器人,品牌:睿乐达,规格型号:RS-15ep, 数量: 1,单价:169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付利、谢碧俊、白兰梅、曾昌群、刘世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包件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包件一:5970元;包件二:36890元;包件三:2520元;包件四:25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编号:20200369,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4.00万元,采购预算品目为A0320(医疗设备),本项目包件一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件二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件三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件四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监督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通知》(川财采〔2020〕53号)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供应商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本项目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成都天府新区兴隆中医医院)
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正街31号(兴隆卫生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银老师;联系电话:028-8561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28-8451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女士
电话: 028-84510079-80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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