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866.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721001001
预算金额866.18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0771-599202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川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771-31867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5: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改投资〔2022〕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721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隆安华侨管理区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6066.38平方米(约合444亩),新建北片区标准厂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园区职工生活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475549.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73309.2平方米,包括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16164.1平方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园区职工生活服务用房55038.6平方米、设备用房2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40.5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及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大门等附属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866.18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1721001001 ;标段(包)名称: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 ,定额期限80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及计算报告,集成表,绿建的CAD说明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31日
北京时间
15时24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 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5 投标人及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个人CA,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代替签到、签章。办理方式详见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7.评标方式 | |||||||||||||||||||||||||||||||||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 |||||||||||||||||||||||||||||||||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 |||||||||||||||||||||||||||||||||
本项目设计费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初步设计文件经上级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施工图通过审查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 |||||||||||||||||||||||||||||||||
无 |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11.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71-6528833。 |
|||||||||||||||||||||||||||||||||
13.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 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 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4.联系方式 | |||||||||||||||||||||||||||||||||
|
|||||||||||||||||||||||||||||||||
2023 年 03 月 31 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