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27752.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租用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9号二楼转换层(4号楼)、中山一路101号1、2层(5号楼)物业作为业务用房使用,租赁期限为60个月(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现租赁的业务用房已使用十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对位置熟悉,便于工作开展;离1号线和5号线杨箕铁路站、梅花村公交汽车站都较近,交通便利;业务大厅今年改造完毕,刚投入使用,现有的办公设备均可继续使用;附近有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可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方便指引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分中心为原铁路内部单位,一直以来为铁路单位和职工服务,出租方愿意以合理价格续租。因此,为妥善解决分中心业务用房租约到期的问题,建议续租现业务用房。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00号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李敬存 工作单位:广州有色集团 职称:高工
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在原地已租用多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该业务场所已很熟悉,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施已成熟和稳定,如另选其他供应商则新租场地租金、装修等成本将超预算,造成财政资金的不必要浪费。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齐卫国 工作单位:广州市司法局 职称:调研员
意见:考虑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租赁原地办公多年,为便于当地区域单位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并节约重新租赁场地、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经费,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孙枫 工作单位:广州电视台 职称:高工
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在原区域内已经租用多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该业务场所十分熟悉,各个功能设置趋于成熟和稳定,如果另选其他供应商,则新场地租金将造成财政资金不必要浪费。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同意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专家4姓名:于慧娟 工作单位: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 职称:高工
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在原区域租用多年,辖区内的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该业务场所十分熟悉,各类办公设施成熟,如另选供应商,租金、装修及搬迁成本将很高,造成不必要浪费。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为保证原采购的一致性和配套要求,同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专家5姓名:王洪梅 工作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职称:高工
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在原区域租用多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对对业务场地十分熟悉,各个办公区域的设置和办公设备已成熟和稳定。如另选供应商,则新租场地的租金、装修和搬迁等费用将超过租金,造成财政资金不必要浪费。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确保原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中心在原区域已租用多年,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该业务场所已十分熟悉,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置及办公设施设备已趋于成熟和稳定,如果另选其他供应商,则新租场地租金、装修及搬迁等成本将超过租金,造成财政资金的不必要浪费。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意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0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吕小姐 | 联系电话:020-288660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贾翠莉 | 联系电话:1312863683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联系人:吕小姐 | 联系电话:020-28866000 |
传真:020-2886600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01号 |
联系人:贾翠莉 | 联系电话:13128636839 |
传真:020-61327575 | 邮编:510610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
联系人:江小姐 | 联系电话:020-38923545 |
发布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