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机
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mmzh202418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招标联系人
罗经理0668-228790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1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MMZH20241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 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提供设备及服务。本次拟采购16台便携式社保卡即时 发卡机,每台设备单价不超2.12万元(含税),总费用不超 33.9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特定资质要求如下: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 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为准。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 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 被宣告破产的; 6.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 为准。 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8.未被列入招标人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 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9.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招标人 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1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我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项目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数字金融部、 综合管理部)管理层成员、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关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包 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 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 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 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和其他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 系。>。 1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
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1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 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 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9楼财务管理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4.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7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或“我行”)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MZH202418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 3、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提供设备及服务。本次拟采购16台便携式 社保卡即时发卡机,每台设备单价不超2.12万元(含税),总费用不超33.9万元(含税)。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特定资质要求如下: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 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为准。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5.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 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被宣告破产的; 6.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现场查询 为准。 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8.未被列入招标人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 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9.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1.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招标人 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1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我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项目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数字金融部、 综合管理部)管理层成员、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关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包 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 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 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
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和其他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 系。>。 1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 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1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 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 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三、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 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邮寄/现场报名: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9楼财务管理部。 (三)报名方式: 邮寄/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可参考附件1)、供应商声明函(格式可参 考附件2)直接邮寄/现场递交。(注:通过邮寄方式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报名资料 邮寄到我行收件人处,超过时间无效。) (四)报名费用:免费。 (五)报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序号资料说 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3 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六)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 2、不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要求的报名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 4、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名资料; 6、虚假的报名资料。 (七)采购邀请文件获取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文 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 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 文件。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行仅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9楼财务管理部。 3.谈判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具体时间段以谈判小组现场通知为准); 4.谈判地点: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7楼会议室。 (二)报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本 项目联系人。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电报、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形式的应答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 的需要再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获取采购邀请文件后,如无意参与本项目应答,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至少1 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mmcaigougl_gd@bank-of-china.com, 否则 将视为贵公司参与应答,未及时回复影响采购人采购进度的,采购人有权登记备案,作为供 应商在采购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因素。
(四)受邀方应委派在应答文件中《授权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 席磋商会议。若受邀方临时更改磋商代表,该磋商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 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 0668-2890818 信函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中国银行茂名分行驻行纪检组 525000 六、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 邮编:5025000 电话:0668-2287905、3915229 电子信箱:mmcaigougl_gd@bank-of-china.com 联系人:罗经理、汪经理 附件: 1、供应商声明函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附件1:供应商声明函 供应商声明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我单位报名参加贵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设备项目”采 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作出以下声明:
一、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是 否曾经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是(如选该项,请说明具体情况): 否。 二、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是 否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 数字金融部、综合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直系 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 子女、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 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 系。>。 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和其他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 是(如选该项,请说明具体情况): 否。 上述情况真实有效,若有错漏,贵行除有权要求我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我单位愿意 无条件接受贵行给予退出采购项目、解除采购合同、退出供应商库、扣罚入库时缴交的保证 金、取消供货资格等措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公司名称(盖公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便携式社保卡即时发卡 设备项目)的谈判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公司(或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被邀请谈判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邮 箱: 电 话: 1、若被邀请谈判人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邀请文件注明允许分支 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采购邀请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 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被邀请谈判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身份证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正面 反面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正面 反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行驻行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五路13号 联系人:罗师品 电 话:0668-2287905 电子邮件:mmcaigougl_gd@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爻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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