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8月10日: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fz2023-xm0392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建军15201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8月10日: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 FZ 2023-XM 039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万元,招标人为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项目,产品名称: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预估采购数量:12台(20项目3台;2024年9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舟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外币则以同期人民币汇率换算)3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征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资料。8、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
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所投电动传送带车(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同时所投电动传送带车(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靠机系统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即完成民航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功能检测规范》有关事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3)263号)要求的补充检测,须出具检测报告。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项目08月10日00时00分到20项目08月1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20项目8月10日至2022年8月15日下载标书。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项目08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项目08月30日09时30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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