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0796-XM001
二、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596.877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院15号楼1、2、3层
中标金额:596.877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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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院15号楼1、2、3层 | 78170179X | 596.877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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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社会化餐饮服务项目 | 不适用 | 1 | 596.8776万元 | 596.8776万元 |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期内招标人的场所位于A座办公楼内,包括:二楼大餐厅、三楼大餐厅、三楼物业餐厅的社会化餐饮服务。 |
1、项目用途:自用;
2、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期内招标人的场所位于A座办公楼内,包括:二楼大餐厅、三楼大餐厅、三楼物业餐厅的社会化餐饮服务。
服务周期:一年。
3、合同履行期: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涛、刘喜荣、闫喜霜、张洪亮、刘凤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359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计算方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为:TC220C00W。
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总报价金额的40%分包给北京四季清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87553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联系方式:任新地、曹宁、崔健、李艳君、侯云燕,010-62108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新地、曹宁、崔健、李艳君、侯云燕
电 话: 010-62108066
分包意向协议书.pdf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 二中院 餐饮04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