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揽华路36号小微企业园2#厂房201室、203室、204室房产所有权转让
金额
3128.2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zj1011417
预算金额3128.2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R2024ZJ1011417
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揽华路36号小微企业园2#厂房201室、203室、204室房产所有权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1,282,401.9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4-12-25
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户名: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账号:811080101330231112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