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99001214643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徐子昂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天甲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项目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990012146430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25% 省本级预算资金 :57% 自筹资金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01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境内,起点位于高速南芬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起点桩号为KO+000,沿西南方向走行,设置718米公铁分离式立交桥跨越细河及沈丹铁路(其中跨越铁路五孔桥长195米),继续沿南芬村西侧走行至辽宁东铄新材料科技公司厂区东侧,设置164.8米河北大桥跨越细河及滨河路,终点与南芬中心路顺接,终点桩号为K1+610,包含断链1处,长链6.686m (KO+756.686=K0+750) ,路线全长1.617公里。
路线规划及设计方案依据南芬区规划委员会批准设计,路线与沈丹铁路交叉位置控制净空6.8m。铁路部分工程量公铁分离式立交桥第13、14、15、16、17孔不在本批复范围之内。
标段(包)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321990012146430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8-3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道桥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内,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至少含1座桥长500米及以上桥梁的工程项目或桥长500米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职务。]
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04 00:30至2023-08-10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5)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现场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2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3-08-28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至少含1座桥长500米及以上桥梁的工程项目或桥长500米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3、投标人企业信誉:(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四、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五、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六、质量: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监督部门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富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42115999
招标人
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人
徐子昂
电话
024-43839456
邮箱
lngczby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王天甲
电话
024-23389240
邮箱
lngczbyx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天甲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项目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990012146430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25% 省本级预算资金 :57% 自筹资金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01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境内,起点位于高速南芬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起点桩号为KO+000,沿西南方向走行,设置718米公铁分离式立交桥跨越细河及沈丹铁路(其中跨越铁路五孔桥长195米),继续沿南芬村西侧走行至辽宁东铄新材料科技公司厂区东侧,设置164.8米河北大桥跨越细河及滨河路,终点与南芬中心路顺接,终点桩号为K1+610,包含断链1处,长链6.686m (KO+756.686=K0+750) ,路线全长1.617公里。
路线规划及设计方案依据南芬区规划委员会批准设计,路线与沈丹铁路交叉位置控制净空6.8m。铁路部分工程量公铁分离式立交桥第13、14、15、16、17孔不在本批复范围之内。
标段(包)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321990012146430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8-3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道桥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内,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至少含1座桥长500米及以上桥梁的工程项目或桥长500米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职务。]
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04 00:30至2023-08-10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5)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现场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28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开标时间
2023-08-28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至少含1座桥长500米及以上桥梁的工程项目或桥长500米及以上的独立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任务,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3、投标人企业信誉:(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四、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五、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六、质量: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监督部门
本溪市南芬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富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42115999
招标人
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人
徐子昂
电话
024-43839456
邮箱
lngczby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王天甲
电话
024-23389240
邮箱
lngczbyx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天甲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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