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楼体加固整修工程采购流标暨2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于2024年6月27日组织了楼体加固整修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此次竞争性谈判做流标处理。现就该项目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楼体加固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4-JLBEHA-G3001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二)最高上限价:含税399341.48元;
(三)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军队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谈判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六)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七)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八)本项目拟中标一家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和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需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六)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七)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份所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份所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十一)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十四)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注册。投标供应商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注意: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我部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实现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7788861191@163.com。
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及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资料将会被拒绝。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4)企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份所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份所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注册。投标供应商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注意: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我部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实现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四)谈判文件费用:免费。
六、报名时间及报价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
(二)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00分。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
(四)报价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五)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宗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07456
移动电话:17788861191/1778886289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于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07304
移动电话:15331281298
采购机构: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