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因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工程需要现对1#、9#楼主体劳务进行招标。为了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管理水平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劳务分包单位,现依据国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
工程地址: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东侧,泾环北路北侧,泾晖路南侧,渭丽路东西两侧;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该项目建筑总面积208217.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5759.73㎡,地下建筑面积62457.92㎡。
结构类型:DK-1包括1#楼(住宅,24/-2层,剪力墙)、2#楼(住宅,26/-2层,剪力墙)、3#楼(住宅,20/-2层,剪力墙)、4#楼(住宅,26/-2层,剪力墙)、5#楼(住宅,26/-2层,剪力墙)、6#楼(住宅,17/-2层,剪力墙)、7#楼(住宅,20/-2层,剪力墙)、8#楼(住宅,26/-2层,剪力墙)、9#楼(住宅,26/-2层,剪力墙);地下车库(-2层,框架);10#楼(配套,3层,框架)、11#楼(配套,2层,框架)、12#楼(幼儿园,3层,框架);DK-2包括1#楼(住宅,22/-2层,剪力墙)、地下车库(-2层,框架)等组成。
采购数量:具体数量请详见招标采购清单。
以上描述只是对工程宏观特点的粗略描述,具体准确的特点详见图纸。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等,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招标范围:
2.1.1建筑、结构图纸所有项目及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可合理推断出的结构施工内容。各楼号图纸中所包括的结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所要求的施工前的工程变更及后期相关结构施工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结构图纸所有项目及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现场实体样板和展示样板配合,钢筋、模板(含所有砖胎膜)、混凝土工程,施工架体(含爬架搭拆和提升)及维护、临边架体、临时安全通道、张网的搭拆,所有洞口及临边防护的搭拆(施工洞口需每层硬防护),施工放线、50线配合工作(含建筑50线),二次结构钢筋制作,人工配合清槽、集水坑电梯井等开挖,塔吊基础及电梯基础(含车库回顶)施工全部事项,施工电梯架体及防护门的搭设拆除,螺杆眼封堵,预制构件的吊装(含卸车及保管)吊环切割、灌缝,所有施工架体、提升机架体及平台、料台的搭拆、喷漆,塔吊附墙、司机通道搭设,根据项目车库回顶方案进行车库地下室顶板回顶、窗洞口防尘网封堵,防水圆弧以及土方回填保护措施,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砖施工,所有材料分类打包、退场(方木模板需拔钉打包),铝模爬架的清理,所有二级箱之后的临电(含材料),冬雨季施工措施(抽水、绿豆汤、棉毡等),试验试块试件的配合,所有材料的领取归还维修赔偿,辅材(直螺纹套筒、所有螺杆、螺帽、山型卡、脱模剂、扎丝、垫块、松香水、步步紧、拉片等),主体阶段成品保护(预制楼梯和阳角保护)。所有混凝土预埋洞口(含空调洞及安装套管以外的洞口预埋)以及窗洞口尺寸要求一次成型位置准确,严禁二次修补,混凝土振捣密实。人防门安装配合工作,屋面卫生间车库结构试水及修补。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修补材料人工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项目前期配合,文明工地等刷油漆工作(其中油漆由甲方提供)。现场大门的安拆(含刷漆)、施工材料现场标识、文明工地宣传牌、标语等挂贴,工地围墙广告的维护更换(材料由甲方提供)。负责基坑和现场排水和生活区、施工区日常清扫工作,现场临建施工(包含道路、场地平整、临建的搭设、砌筑及拆除,如加工棚、洗车台、沉淀池、隔油(化粪)池及必要的二次布置、因治污减霾及现场需要反复进行黄土覆盖及其他要求,确保现场达到政府治污减霾相关政策所需的措施(人工)。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单位要求为现场所有劳务工人配备安全帽及反光背心,现场工人厕所专人清理,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如有)。达到“陕西省文明工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参加总包质量安全周例会,按照项目要求达到现场安全质量目标。满足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且满足第三方评测体系要求(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落地实施。
实测实量混凝土构件垂直度、平整度达到免抹灰[0,4]mm,顶板水平度[0,15]mm。质量风险要求的展示工艺样板、防渗漏专项屋面、卫生间结构板试水。安全文明检查项目的防火管理,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安全用电、机械设备等文明施工。
2.2招标技术和质量要求:
2.2.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且满足图纸要求。如图纸、技术要求、规范与招标单位的要求有冲突时,以标准高的为准。
2.2.2按照招标单位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质量要求,确保长安杯、陕西省文明工地、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超低能耗建筑》认证证书。
2.2.3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全过程跟踪质量检查和验收,投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若验收达不到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及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因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双倍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3、计划工期
3.1工期:2022年12月20日-2023年9月1日
里程碑节点:主楼于2023年9月1日主体封顶。
主楼屋面结构于封顶之日起一个月内施工完成,并完成所有材料清理且下楼。
地下车库:2023年4月1日封顶。
3.2上述开工日期有可能提前或推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因招标单位、工程业主、图纸设计等原因,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此因素,不得以提前或推迟开工日期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施工总工期内包括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并且投标单位不能影响其他分包队伍下道工序的进行;
3.3招标单位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作为控制与考核投标单位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一旦确定投标单位须完全地执行;
3.4因投标单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其延期罚金为:5000元每天/每栋;
3.5因本工程工期较紧,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3.6 投标单位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施工时,招标单位有权找人施工,同时扣除投标单位相应工程款。
3.7投标单位若出现堵门、上访、恶意滋事等影响施工的问题,第一次罚款一万元;两次及以上双倍罚款。
3.8所有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4、安全文明施工
4.1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的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由于投标单位不遵守安全规范规定及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因素,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
4.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的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做到工完场清,费用已含在中标价款内。
4.4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达到约定目标,投标单位应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结算总价下浮5%。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5投标单位进入工地的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帽,均需穿着反光衣,按军事化管理。安全帽及、反光衣均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由投标单位承担费用。所有劳务分包人管理人员及各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现场场地有限,招标单位不提供现场住宿,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食宿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6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5、材料约定
5.1投标单位自购辅材、自有设备进入现场应按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堆放并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保管责任。
5.2招标单位供应给投标单位的材料到施工现场,按招标单位材料管理规定办理领料手续,由投标单位负责卸料、保管,按招标单位指定堆场堆放整齐,直至工程完工;由于投标单位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3施工现场水电由招标单位提供(包括水电表)。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施工机械、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4投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包括辅材等)在正式使用前,质量均须经招标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中标单位物资进场前1周内须提供样品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招标单位检验合格后对样品予以封存,所有进场物资一律不得低于样品标准。
6、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投标单位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7、投标单位其他要求
7.1 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招标方在陕建集采平台进行报价,调价等事宜,线下程序、资料完整但因投标单位不配合或不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线上工作,即可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7.2 投标单位应熟知、指导施工必要的深化设计,方案论证,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内。
7.3 投标单位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自有施工设备保险。
7.4 投标单位自行办理自身施工的合法资质、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资质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7.5 进出场卸货、安拆时由于突发临时停电、机械故障,投标单位不以此为由向招标单位提出补偿要求。
7.6 配合招标单位专项方案论证等技术事宜,负责招标单位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投标单位原因有损坏,招标单位决定是否需投标单位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反之,招标单位有权指定第三者修复,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均已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2. 投标单位均已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财务三大报表需盖章),投标单位均应通过《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过的法人经营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许可证。
4. 相应的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够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5. 招标单位需实际考察投标单位工厂及施工工地,并全方面评估,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是否存在纠纷也为招标单位考察内容。
6. 投标单位近三年的业绩以及和陕建集团合作的项目评价也作为招标单位考察的内容。
7.同意按合同范本内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8.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以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tb.sjyunc.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 月13 日至2022年12 月18 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tb.sjyunc.com)获取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媒体: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tb.sjyunc.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5日17时,标书送达地点为:线下开标地点。
(1)线上开标:(https://tb.sjyunc.com/)。
(2)线下开标地点: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
联系人: 赵慧霞
联系电话:18192788259
邮 箱:5256125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