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157 | 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3 17:18:35 |
项目名称: 东峤工业园创业路供水管工程 | |
项目地点: 莆田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约68万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宋先生 | 联系方式: 18250501663 |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157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3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东峤工业园创业路供水管工程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莆田市 | |
招标人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305593467780D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300MA34AEDB1N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工业园管委会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峤工业园创业路供水管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中建鑫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鸿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金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伟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68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9年 5月14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 年5 月 14日起至2019年 5 月21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提供。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可以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22日 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工业园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人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闽人社发[2018]号文件、闽政办[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必须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并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邮编: / ; 电话: 18250501663 ,传真: / ; 联系人: 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351100 电话: 13799625829 传真: / ; 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工业园管委会 电话:15860080626 ,传真: /; 联系人:林小姐。 |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1157001001 | 标段(包)分类: 给水工程 |
标段(包)名称: 东峤工业园创业路供水管工程 | |
标段(包)内容: 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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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30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峤工业园创业路供水管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中建鑫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鸿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金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伟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68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19年 5 月14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 年 5 月 14日起至2019年5月 21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提供。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可以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 22 日 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工业园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人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闽人社发[2018]号文件、闽政办[2016]88号文件的规定,必须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并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已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建立工资专户事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邮编: / ;
电话: 18250501663 ,传真: / ;
联系人: 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351100
电话: 13799625829 传真: / ;
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工业园管委会
电话:15860080626 ,传真: /;
联系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