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207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辉136195828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207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以下简称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 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编号:0123-ZB207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连城分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具有技术和市场能力的 投资人,开展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按照“自发自 用、全额消纳”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内分布式光伏电站。招标人为连城分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 27.91MW 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 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建设。具体项目信息和参考装机容量及发电小时 数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面积(万 m 2)装机容量 (MWp)年均发电 小时年均发电 量 (万 kWh)25 年总发电量 (万 kWh)
连城分公 司厂内分 布式光伏 项目甘肃省兰州市永 登县河桥镇建设 坪29.7227.911382385996475

该项目备案、环评、安评、电网接入方案及初步设计均已完成,合同价格 103.8 万元,由投标人承担。项目设计采用连城分公司已完成的初步设计,其 他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使用。
2.1 项目名称:连城分公司厂内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类型:特许经营
2.3 项目概况:投标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为连城分公司投资建设厂内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全部由连城分公司就近消纳。
2.4 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连城分公司生产区 内。
2.5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利用招标人建筑物屋顶和适于建设场地等建设厂 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以规划建设并实施供电服务方式提供计划 总装机容量 27.91MW 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 施建设。
规划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中 标方负责筹融资并实施规划、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特许经营期间的运营维 护。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太阳能电池板(地面光 伏支架为可调式)、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计量 设备、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并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
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 等绿电权益归属招标方,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 手续办理;中标人在甘肃省内投建的新能源电站绿电供应招标方的绿证、CCER
等绿电权益归属招标方,同时中标人在兰州市内所有新能源项目绿证、CCER 等
绿电权益无偿归属招标方。
2.6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150 日历天内完
成全部并网工作。
2.7 质量标准:采用国家颁布的最新相关项目验收标准。
2.8 特许经营期:自项目竣工投产后 25 年。
2.9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项目投资、
新能源投资、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
目的经验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 2020-2022 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 5 年(2018 年 5 月)至今至少完成或建设一个单项装机 容量不低于 10MW 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提供电站备案文件、并网通知书等业绩证 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近 5 年(2018 年 5 月)至今装机容量或建设合计不少于 30MW 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提供供电站备案文件、并网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 料)。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承包 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 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用 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结果为准。
3.5 投资实力
1)投标人持有已并网运行的新能源项目总容量或承担(按权益容量计)不 低于 500MW(提供核准备案文件及并网通知书)。
2)近 3 年内未出售光伏电站资产,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评估自身实力是否能承担项目所需全部投资,结合自身经验和 能力,合理确定年均发电量和投标电价,如项目并网后发电量低于投标承诺年 均发电量,招标人将依照(项目实际发电量/投标人承诺年均发电量)等比下调 结算电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22 上午 09:00 至 2023-06-27 下午 17:00(北
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
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获取流程:
4.1 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 http://eb.chinalco.com.cn )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
册,审核 情况将在 24 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
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2 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
银), 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
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4.3 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
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CA 购买
CA 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 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 )注册成功并登录, 【 系统管理】-【绑定 CA 】-【CA 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邮寄方式将 CA 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 相应后果。
4.5 帮助
如需帮助(CA 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4.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 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 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2 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 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CA 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 CA 完成解
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 )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
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
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2 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
标,否则按照《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
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
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 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 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部门电话 :0931-690653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联系人:魏建华
电 话:0931-6906828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 9 层
联系人:马辉
电话:13619582857
电子邮件:2894143470@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CA 办理热线:010-581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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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业务专用章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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