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第四医院建筑外墙亮化采购及安装项目 结果公示
金额
163.0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30号
预算金额163.05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第四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超6888016
中标公司江苏龙发标识有限公司16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第四医院建筑外墙亮化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四医院建筑外墙亮化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6130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需具有相关本项目招标的经营范围。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王超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88016 | ||||||||||||
采购文件: | 外墙亮化招标公告.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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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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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陈旭 刘洁 罗红侠 刘和平 逯瑞敏 史俊斌 田志敏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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