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清江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8】36号(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期)幼儿园及附属工程, 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2017中央政府债券资金680万元; 2017年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2017年义务教育奖补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及自筹资金2500万元。(二期)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附属工程 ,其它资金及自筹资金125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8】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一期和二期:(一期)可容纳15个班的幼儿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门卫值班室等园舍,总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园区道路、绿化、园区文化、安防、给排水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等。(二期)可容纳24个小学班及18个初中班的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等校舍总建筑面积39370平方米;篮球等运动场地、校区道路、绿化、校区文化、安防、给排水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0万元,(一期)幼儿园及附属工程, 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2017中央政府债券资金680万元; 2017年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2017年义务教育奖补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及自筹资金2500万元。(二期)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附属工程 ,其它资金及自筹资金12500万元。
2.4服务周期:开工之日起至审计结束并至工程质量缺陷期满为止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范围内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进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库”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月18 日 09 时_30__分(自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日起不少于15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教育局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隆庆街3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81253155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12楼7号
联 系 人: 母女士
电 话: 13541834972
传 真: 028-86267017
2018 年 9 月 27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