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CG2022-C15
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28万元/年
5.服务需求:
5.1项目基本需求
保安人员数量:16人,全为男性;依照学校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防业务。全面负责学校日常门卫管理、重点部位管理、治安巡逻,协助校园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维持校园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等安全保卫工作等。
5.1.1全面负责学校日常门卫管理、治安巡逻,协助校园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维持校园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1.2在学校保卫处的组织领导下,协同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1.3配合学校保卫处,及时受理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
5.1.4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5.1.5抽调保安力量,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5.1.6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对校园内各楼宇出入口进行开启与封闭;
5.1.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5.2保安服务人员入选标准
5.2.1年龄在 18-50 周岁,五官端正,身高 162cm 以上,有30%以上保安员为从事保安工作一年以上人员;
5.2.2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要求,培训达标后持证上岗;
5.2.3智力正常、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上岗时需持有近期体检报告);
5.2.4政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的经历。
5.2.5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3服务工作要求(车辆安排停放、休息、值班情况)
5.3.1自行配备门卫值勤、安全巡逻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等。
5.3.2按治安管理要求,派驻学校的保安人员应持保安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学校通报。
5.3.3负责学校的门卫工作,按照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
5.3.4学校遇有重大活动或全校性的考试需要增配、抽调人员协助时,应按照校方要求执行,工作时应着统一服装及标志。
5.3.5坚持文明执勤、文明上岗。上岗人员要仪表整洁卫生,站岗姿势要端正规范,指挥车辆动作要准确、标准,执勤语言要文明。
5.3.6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内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办公室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5.3.7要加强值班,建立文明值班室。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玩手机,不聚众喝酒,不干私活会客。
5.3.8为保安员免费提供所需水、电及工作用房,免费提供住宿,生活费自理。
5.4服务质量
服务单位遵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高等院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及校方制定的所有校园安防规章制度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本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服务相关规定一次性采购三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月一考核、一年一评价,服务合同按照执行年度一年一签订,定期对项目管理实行考核,对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及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采购的供货服务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 2022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3.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3)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并带到开标现场),注意个人防护,进入开标会议现场,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84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7月6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http://www.yngp.com/governmentpolicy.do?method=viewPurchaseInfo&sys_purchaseintention_id=-4d7d69c1.17f4e9b0f3a.-7a90”。
5.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服务代理费用。
6.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联系方式:0875-212750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方式:0875-220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528758650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875-2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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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