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分局阿克苏分公司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第二次)钢梁、钢管构架材料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436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436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43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阿克苏分公司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钢梁、钢管构架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地理坐标为东经79°46'48.27",北纬41°02'46.79"(手持GPS测得)。拟建场地位于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东侧,距离乌什县直线距离约49.0km,距离阿合雅乡直线距离约19.0公里,G219国道(S306省道)南侧8.0km左右处,交通条件较便利;包含1座25万kW/100万kWh磷酸铁锂储能站、1座25万kW/100万kWh全矾液流储能站、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及1个生活区。
2、220kV升压站钢管构架材料现场交货价,包含零配件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出厂检验试验费、技术资料、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费、安装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管构架
 
t
93.000
材料Q355B、热镀锌防腐
2
钢梁
 
t
19.000
材料Q355B、热镀锌防腐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4、交货时间:按项目需求计划通知分批交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上述通知10日内组织并完成设计、制造、生产等,并发货至施工现场。按招标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DL_T646-2021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
7、付款条件:
7.1支付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þ银行转账þ在线支付þ银行承兑þ供应链融资þ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20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7.3甲方按上述约定的方式按月办理货款进度结算,并在结算当期一个月后,开始支付当期结算挂账价款的45%,3个月内支付至首期挂账价款的65%,6个月内支付至首期挂账价款的100%,每期结算款,依此顺序付款。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7.4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并持《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12个月内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同等类似材料合同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年-202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也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 1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采购文件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同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2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分局阿克苏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号附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周承艳
电    话:18380393385
项目名称: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阿克苏分公司新华乌什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
地    址:阿克苏市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
联 系 人:黄盟盟
电    话:18537198691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7737171353
电子邮箱:1054315312@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纪检人员(17737171353)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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