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春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YC2023-038)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明月-yc2023-0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刘玉婷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宪法135079593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春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ycmyz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YC2023-038
项目名称:宜春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2)初稿提交后,按照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形成上报版;(3)提交上报版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截止投标之日前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截止投标之日前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于磋商现场递交给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上述1-6点,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5日 至 2023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ycmyzb@163.com
方式:拟响应供应商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ycmyzb@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逾期无法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的情况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有意或无意泄密保密资料,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238室
联系方式:刘玉婷 0795-3270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蓝宪法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婷
电 话: 17779596020
宜春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ycmyz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YC2023-038
项目名称:宜春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2)初稿提交后,按照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及专家评审意见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形成上报版;(3)提交上报版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截止投标之日前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截止投标之日前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于磋商现场递交给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上述1-6点,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5日 至 2023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ycmyzb@163.com
方式:拟响应供应商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ycmyzb@163.com,代理机构收到合格报名资料后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逾期无法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的情况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有意或无意泄密保密资料,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238室
联系方式:刘玉婷 0795-3270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蓝宪法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婷
电 话: 1777959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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