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银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31-888578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6号和芙发改投〔202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长农路以南、滨河路以北、望龙路两侧。
2.3项目概况:芙蓉生态新城五号安置小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民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77844㎡(实际面积以国土测绘为准),总建筑面积约266900㎡,其中:望龙路以东地块(F07-D45),规划用地面积约41299㎡,净用地面积约41299㎡,容积率2.7,建筑控制高度<80m,总建筑面积约143200㎡,住宅面积约102840㎡,商业按照80㎡住宅配5㎡商业计算,地下室面积约33960㎡;望龙路以西地块(F07-D24), 规划用地面积约30040㎡, 净用地面积约30040㎡,容积率3.0,建筑控制高度<80m,,总建筑面积约123700㎡,住宅面积约84800㎡,商业按照80㎡住宅配5㎡商业计算,地下室面积约25800㎡(以总图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70天;1)在建设方下达正式勘察任务书后30日内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后期与施工设计图纸同步备案。成果交付日期可根据建设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2)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文本(达到专家评审会深度)。3)方案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3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4)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同时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指导施工图设计。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BIM 技术服务及海绵城市技术咨询。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成立至今的(成立不足1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8月2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勘察业绩或设计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2.勘察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3.设计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4.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经济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将此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5.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①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②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③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其他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2)
依据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次招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8月3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6834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标 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银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 A座11楼701 号

系 人: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电    话:0731-82191861                  电   话:0731- 8885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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