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市临桂区人才公寓项目施工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781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市临桂区人才公寓项目施工勘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781001

招标人

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3629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444.4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91364.48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面积18080平方米,不计容架空面积353.48平方米,其中:

1.地上总建筑面积91364.4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53.4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91011.00 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7577.63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4483.64平方米,创意空间 (零售商铺) 建筑面积 8949.73平方米。

2.地下总建筑面积18080.00平方米,主要用作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3.配套建设相应的消防,电气,电信,给排水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无障碍等设施工程(具体面积详见图纸,以实际勘察的进尺为准)

开标时间

2023年1018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019

公示截止时间

20231024

中标人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报价

固定单价:每米报价:129.60 元/米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66-2018等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要求;配套服务期(施工阶段至竣工)为提交施工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

张永闯(注册编号:AY104500224;身份证号:610121********4238

企业诚信评分

1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八步区城东街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棚改安置房B地块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服务;2、华润示范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光电产业园勘察服务;3、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勘察;4、桂林市雁山区招商孵化中心项目施工勘察;5、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脚山铺校区)勘察;6、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勘察;7、广西靖西市城区水系综合提升工程 PPP 项目勘察服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勘察;2、八步区城东街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日(一期)—棚改安置房B地块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服务;3、华润示范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一光电产业园项目勘察服务;4、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脚山铺校区〉勘察;5、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勘察。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投标报价

固定单价:每米报价:130.00/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66-2018等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要求;配套服务期(施工阶段至竣工)为提交施工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

李爱军(注册编号:AY154200926;身份证号:420105********3675

企业诚信评分

10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庆华路延长线工程(K0-062.478~K2+400段)勘察;2、武汉常福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武汉常福医院建设项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固定单价:每米报价:130.80/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T45-066-2018等规范标准,执行达到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要求;配套服务期(施工阶段至竣工)为提交施工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

王海波(注册编号:AY184500486;身份证号:450923********6037

企业诚信评分

111.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

地下室)施工勘察;2、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A区勘察;3、上林财富郡府桩基础施工勘察(超前钻探)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A区勘察;2、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3#5#~7#13#15#~22#楼及地下室)施工勘察。

被否决投标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55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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