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矿山救护大队24年12月局部通风机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20302610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1 08:16: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2-14 08:24: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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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机 | FBD/No7.1- 2*45KW | 2 | 台 | 2025-03-01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救护街矿山救护大队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按照技术要求明细报价,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施工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2.供应商需填报设备分项报价,设备分项报价表作为成交通知书的附件,中选供应商必须按照分项报价中的配置供货。 二、资质要求: 1.本次寻源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价时提供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煤安证、防爆证、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内含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书等资料。 5.验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煤安证、防爆证。 三、售后服务: 出卖人按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式运行后12个月或到矿验收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试运行三个月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出具验收报告,出卖人7日内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时买受人留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视出卖人质保责任可予扣除,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不计利息)转作货款,全部货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则上不迟于三年分次付清。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 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至矿山救护大队,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出卖人负责将货物汽车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到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八、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九、包装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产品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品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品毁损风险。包装物不回收。 3.每一个包装箱内按规定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与货物清单一致。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中选方案:整包中选。(整包中选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中选总价不超核准价。供应商首次中选签订合同后需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方可履行挂账手续。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2-789412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单位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矿山救护大队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昝育君 17635201369
四、技术条款:
一、设备的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考型号 使用单位 1 局部通风机 台 2 FBD/No7.1- 2*45KW 矿山救护大队 二、设备用途 适用煤矿井下瓦斯、煤尘及易燃气体环境场所,用于在交流50Hz, 电压为 380V,660V 的环境中,通风并排放气体。 三、执行标准 需执行GB3836-2021、《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四、主要技术参数 1、转速: ≥2900r/min 2、电机功率≥2×45KW 3、电动机额定电压:380/660V 4、风量:540-850m3/min 5、全压:500-7100Pa 6、最高全压效率≥80% 7、最高辐射噪音≤25dB 8、防护等级:H 9、电机轴承:SKF 五、技术要求 1、対旋轴流式通风机。 2、通风机的结构应适用于井下运输。或在没有运输条件的情况下,便 于人工搬运。 3、通风机机壳应有足够的刚度,使机壳売产生的变形和振动达到最小。 通风机叶轮的叶片一般为固定式。通风机的叶片和导叶安装角偏差为±1°。 4、通风机马达的轴承温升不得超过55℃ , 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5℃。 5、通风机叶片保护圈材料厚度不应小于2mm,保护圈应与机壳牢固连接,如果铆接,铆钉与保护圈材质应一致。 六、供货范围 1、局部通风机2台,随机专用工具。 2、设备出厂试验报告、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安标型式检 验报告、3C强制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纸质版三份 、 电子版一份)。 3、供货范围要有详细的分项报价,分项部件及配套件要求注明制造商名称,同时部件要有不易磨损的原厂识别码标识,方便溯源。 七、质保期 1、质保期为设备投入正式使用后12个月或入库验收后18个月, 以先到为准。 2、设备自供货方发货之日起,该产品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供货方应无偿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在接到使用方通知之时起12小时拿出维修服务方案,并派技术人员48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处理,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使用方不能处理时,供货方应积极协助使用方处理;若设备确属设计制造缺陷,供货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验收要求 1、按合同要求由使用方对设备进行规格、数量和质量的中检及出厂检验,由双方共同出具验收报告,签字后生效。 2、供货方为检验人员提供如下资料:设备出厂试验报告、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安标型式检验报告、3C强制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3、验收标准:检验涉及的标准,以最新发行的专业标准为准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需生产制造商(禁止联合体、代理商报名)
七、资质要求:CCC强制产品认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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