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沙涌南经济合作社
北站路银泉花园交易公告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受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沙涌南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8-12-27 10:40在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对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沙涌南经济合作社的北站路银泉花园项目(项目编号:瑶台村交﹝2018﹞00178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住楼,面积约367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三元里大道北站路86号203、304、602、606房;
3、资产使用范围:住宅;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19-01-01至2021-12-31止,免租期/基建期:自至止;
5、交易底价:7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 25 个月开始, 每 24 个月递增 10.0%;
8、交易保证金为¥20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8-12-17至2018-12-26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支行;账户名:广州市沙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25908001000007501。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4000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0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沙涌南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且原租户优先)。根据原租户优先原则: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交易会现场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可以不参与交易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当有2名(含2名)以上新竞价人的最高报价一致,则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最高报价者】,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物业,同意则原租户竞得;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竞得;
2、资产交付时间:如非原租户竞得,以甲方收回该物业后书面通知竞得人的交付时间为准 ;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合同期内如出租方出售、转让、合作征收该房屋,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回房屋给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2)本项目租赁的具体条款以《物业租赁合同》文本为准。
(3)电费、水费由承租方自行缴付给水、电费征收部门。
(4)交易面积实测后如有差异的,仍按交易面积367平方米计算(不增不减)。
4、合同履行保证金为:收取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金额。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8-12-17至2018-12-26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沙涌南村前大街5号2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8-12-27 10:4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以出租方出具的收款单据为准)。
八、无产权证
1、该出租物属出租方历史遗留物业,没有消防设施,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该出租物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
2、承租方自行办理本出租物的租赁合同备案、工商证照、营业手续等,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无法取得本出租物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物的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出租物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沙涌南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全威 联系电话:13725238229
交易机构名称: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交易地址: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8-12-18
【对应的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