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金额
45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沈阳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5315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设计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5315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5月2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5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杨帆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151200176 | 456.000000万元 | 580 |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C1级) | 86.9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集安瑞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帆 | 蔡峰 | 陈雪阳 | ||||||||||||||||||||
注册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CD151200176 | - | F103200086 | ||||||||||||||||||||
投标报价 | 456.000000万元 | 428.000000万元 | 435.000000万元 | ||||||||||||||||||||
工程工期 | 580 | 580 | 580 | ||||||||||||||||||||
质量要求 |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C1级)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C1级) |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C1级) | ||||||||||||||||||||
评审得分 | 86.96 | 78.52 | 77.02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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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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