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沙沙186332996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一期土建及钢结构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东廊路西胶阳路南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米,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全部的基础(桩基除外)、主体及二次结构、地面、设备基础(含防水)、预留预埋、简单装修工程、厂区围墙等内容;以及钢结构构件、维护、辅梁等材料的采购、制作、包装、运输、安装、油漆、钢构件防火涂料等工程内容。
三、技术要求
质量:
1.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的验收规范要求;
2.严格按照无锡市太湖杯相关要求执行 
否决项: 
1.企业资质: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 
2.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形式报价,后期以蓝图进行结算; 
3.合格供应商及品牌:品牌满足招标方要求,且必须从招标方提供的附件品牌库中选择; 
4.履约担保:提供的履约保函系担保额为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银行独立保函; 
5.总工期及里程碑节点:240日历天;
6.安全、质量:所承揽过的项目不曾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7.农民工工资纠纷:所承揽过的项目不曾出现过农民工聚众讨薪恶性事件; 
8.人员社保要求:需提供投标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9.关键技术要求:满足地面平整度要求:钢筋混凝土地面表面平整度4mm/2m; 
10.关键技术方案:①提供地坪和零层板专项方案;②提供合理的深基坑专项方案; 
1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版(Word)和PDF版两个版本的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土建与钢结构都参与的总包单位的资质(钢结构专业分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分包的钢结构单位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土建与钢结构都参与的总包单位的资质(钢结构专业不分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如土建总包单位需要钢结构专业分包的情况下,土建总包提前锁定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需要在招标阶段确定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并同时提供钢结构分包单位资质,土建总包和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同时参与讲标。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从事相关工程5年及以上经验,提供5年内类似项目或工业厂房业绩不少于3项,且单项业绩不小于5万平米。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沙沙:18633299669/0312-2197904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5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伍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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