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成交公告
金额
33.02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xk-xzzb-202200047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
招标联系人次仁曲珍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8076997608
中标公司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3.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QXK-XZZB-202200047(招标文件编号:CQXK-XZZB-202200047)
二、项目名称: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6.8号3栋2单元1层105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29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 | (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压证施工,待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供应商应委派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驻施 工现场,应保证履职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未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替换。 (2)建设单位或委派的监理单位有权清退、替换不具备合格上岗证件的人员和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替换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并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供应商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 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
60个日历天 | 刘涛 | 川建安B(2022)000032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玉萍、庹冯、孙本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通站路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次仁曲珍 联系方式:0891-6756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8076997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 180769976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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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拉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11: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玉萍、庹冯、孙本成 | ||
总成交金额 | ¥33.029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76997608 | ||
采购单位 | 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通站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次仁曲珍 联系方式:0891-6756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8076997608 | ||
附件: | |||
附件1 | 2022.11.28磋商-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docx2022.11.28磋商-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docx |
二0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采购人: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项目名称: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项目编号:CQXK-XZZB-202200047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8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6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4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磋商邀请4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十章工程量清单106第九章采购合同65第八章评审方法5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0
二、资金情况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2.项目名称: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1.项目编号:CQXK-XZZB-202200047。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受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委托,拟对拉萨站派出所升级改造及公安处宿舍楼办公楼维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邀请供应商本项目共1个包,项目建设内容:拉萨所现有小指挥室面积约30㎡左右,未设置固定机房、无单独间休室,导致新增设施设备无法放置、值班民警间休困难,为进一步深化“两队一室”改革,强化派出所基础建设,特申请对拉萨站派出所小指挥室进行升级改造;拉萨公安处宿舍楼因高原紫外线较强,昼夜温差较大,每年雨季漏雨现象频繁,且宿舍楼、办公楼内灯具、门窗、监控设备等年久失修,墙体龟裂,楼内地面塌陷造成多处瓷砖开裂,影响日常工作生活,需进行全面维修维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采购项目简介:财政资金,本项目控制价(即采购最高限价):35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响应文件所需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供应商自行组价。该工程为竣工审计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售价:¥200元/套(人民币大写:贰佰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地点: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974413660@qq.com获取);
十一、磋商地点: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5:00(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0891-6756977联系人:次仁曲珍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通站路11号名称: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采购人: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0-7699-7608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邮箱:974413660@qq.com电话:180-7699-7608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5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4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保单、保函注:只接受银行出具的保函和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或保函。以转账方式提交的应从供应商从基本帐户转出,退还磋商保证金时按来款渠道方式退还。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将提交磋商保证金凭证扫描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以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备注项目简称转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收到磋商保证金为有效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行考虑跨行转账等时间因素)。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 |
5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本项目收取合同金额的2%交款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缴纳。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收款单位: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 |
6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076997608。 |
7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076997608。 |
8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 系 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8076997608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
9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8076997608。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
10 | 供应商质疑 | 1.对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时间: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1 | 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对公转账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5%,上述项费用应含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在响应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缴款备注信息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服务费”,字数超限可简写。 |
12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13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13 |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15 | 其他 | 1、磋商文件中如有时间前后不一致的,均以第一章磋商邀请内时间为准。2、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青藏铁路公安局拉萨公安处。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
3.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2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实质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文件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0.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0.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申请文件和施工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1.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页数过多时可分册装订。
15.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15.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5.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5.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15.报价(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15.5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本条适用于固定单价合同项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采购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规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无规定时)计取规费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干费用百分比(A)=×100%(±)调整金额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上调取“+”,下调取“-”),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B)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百分比(A)计算如下(保留两位小数):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17.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6.2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6.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6.响应文件格式调整后的单价B=修正后的首次报价中的单价×(1+A)
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2.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7.6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不适用于电子化采购中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7.9本次磋商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17.8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19.3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2报价表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19.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8.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21.资格审查五、资格审查20.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2.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3.成交结果(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25.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成交通知书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30.合同公告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2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3.验收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履行合同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31.合同备案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4.资金支付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合同及验收合格通知书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1.本项目采购人自行验收。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7.其他九、其他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8)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1、资格要求中第5条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注:供应商注册时间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C、或供应商内部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B、或提供距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A、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1.提供2022年度且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提供实际缴纳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1.提供2022年度且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提供实际缴纳证明。(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注:提供项目经理在有效期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自拟 |
2 | 工期 | 60个日历天 |
3 |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
4 | 质量保修期 | 24个月 |
5 | 分包 | 不允许 |
6 | 价格调整 | 不允许调整 |
7 | 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采取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
(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压证施工,待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供应商应委派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保证履职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未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替换。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主要建筑材料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4.技术要求★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安全责任:本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合理的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3)供应商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建设单位或委派的监理单位有权清退、替换不具备合格上岗证件的人员和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替换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并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供应商:(盖单位章)响应文件XXX项目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年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特此声明。
二、承诺函格式2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3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3.如我方成交: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报价函格式4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5)(其他补充说明)。(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担保。(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5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含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八、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五、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四、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格式7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及内容自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6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8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七、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
序号 | 项目 | 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 |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 | |
3 | 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
5 | 合同分包 | ||
6 | 价格调整 | ||
7 | 施工质量标准 | ||
8 | 履约保证金 | ||
9 | 付款方式 | ||
10 | 质保期 |
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九-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9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别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112、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注:1、每个业绩项目单独填表并编号,应按要求填报工程业绩表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盖章方式不作要求。九-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10
1 | 合同名称: |
1 | 业主名称: |
1 | 合同价格: |
1 | 工程地址: |
2 | 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 |
3 | 工程类别: |
4 | 建设规模: |
5 | 项目负责人: |
6 | 开工日期: |
7 | 竣工日期(或计划竣工日期): |
8 | 项目描述: |
9 | 其他: |
日期: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十、项目管理机构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1.2 | …… | |||||
…… |
第八章评审方法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或上岗证或职称证。1、人员应附身份证。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磋商采购评审方法。1.总则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2磋商。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2.1.2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2.2.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2.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2.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2.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2.6.2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2.2.6.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2.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6.4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2.2.6.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第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前,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2.3报价2.2.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2.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3.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现场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评审,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
2.7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6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4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3.5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直接确定了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3.4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监管部门。(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8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0供应商澄清、说明2.9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综合评分2.13磋商活动结束后,发现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磋商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此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经过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认可,同意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的,可以直接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并重新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磋商评审。(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3综合评分明细表3.2.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综合评分明细表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价格分 | 价格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 注:计算过程与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30.00 |
详细评审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标的相类似的装饰装修工程或同类工程的业绩,每提供一项给2分,此项最高10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载有面积数据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 10.00 |
详细评审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盖。 | 6.00 |
详细评审 | 项目人员配置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高级职称得2分;建筑类中级职称得1分,低于中级职称或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清晰可辨的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团队其他人员配置:拟派项目其他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共5类人员各1名)具备相关岗位证书,齐全得5分,缺一类扣1分,以上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清晰可辨的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 7.00 |
详细评审 | 施工组织设计 | 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七方面:1、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措施;2、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施工重难点说明及解决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措施;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6、应急预案;7、成本控制。以上七项具备得35分,每缺1项扣5分,以上内容中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不完善或缺乏可执行性等因素的,每有一项扣3分。 注: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不完善或缺乏可执行性等因素是指内容与采购人实际情况不符、采用的技术手段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不够细化、内容自相矛盾、内容违背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常识性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 35.00 |
详细评审 | 服务承诺 | 1、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服务任务; 2、承诺质保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服务要求时为采购单位提供施工布展期间2小时内响应,并承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承诺所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因人员服务质量问题,应采购单位要求,投标人负责及时更换服务人员; 4、承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安全等问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赔偿损失; 5、承诺所派人员进行相应服务时,不得出现无故不到岗、早退等情况(如因投标人的服务不到位,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要求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违约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评审依据:以上5项全部满足得10分,缺一项扣2分。】 | 10.00 |
详细评审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本项目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胶合板、墙面涂料、乳胶漆、塑料制品。 节能产品:LED筒灯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 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 2.00 |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6)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直接确定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仍然要将价格作为评分因素,并按照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和价格加成后,进行价格评分。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为准。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算数量和单价而确定的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含税,大写:)。二、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确定。七、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应工程合格标准。六、质量标准五、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工程量,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四、项目经理:。
3、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政策规定的基本费率计取。2、竣工结算经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计造价总额的,余下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日内无息支付。1、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80%至乙方。八、工程款的支付(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公布的信息平均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发包方调查认定价进入组价),并以组价后的综合单价下浮(下浮的百分比等于预算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差值除以预算控制价)支付。(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账号:户名:开户行:5、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如下指定账户:4、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甲方未收到发票或收到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则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情形,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4、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结算时未开票部分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计。已开票部分以实际开票税金计入。
5、甲方应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4、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在接甲方通知后的三日内到场修复。3、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监理,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行为并监督其改正。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维修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使用。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采购使用的材料以及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进场合格证或化验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使用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材质检验,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材料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返工耽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九、双方的主要责任
2、保修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到场修复,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保修金不足后三日内补足,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待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就相关损失向乙方追索。1、乙方未按期完工(包括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导致的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照5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除按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一、违约责任乙方应安全施工,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施工,在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员工以及游客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十、安全责任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知晓或者获取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泄露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
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十二、合同订立5、乙方违反保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乙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费用、甲方所有损失,以及甲方为处理赔偿及追偿事宜的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差旅费等。3、乙方应按报价文件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应保证及时到位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每周应有至少三天在项目施工现场,若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人员不满足合同规定或擅自离开岗位的,甲方每发现一次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2000元/天计算。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陆份,乙方持贰份。十四、合同份数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争议的解决
3、报价文件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十六、其他
详见附件。第十章工程量清单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
分部分项清单审核对照表
工程名称:拉萨所升级改造及宿舍楼办公楼维修【拉萨所小指挥室】第1页共2页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核差 | 核差 | 核差 | 调整原因 | |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量变金额 | 价变金额 | 综合合价增减 | 金额差率简要说明%) |
拉萨所小指挥室 | 117881.86 | 拉萨所小指挥室 | 100422.18 | -16882.0817459.68 | -14.81 | ||||||||
1011207001001隔墙龙骨架 | m² | 12.000 | 39.04 | 468.48隔墙龙骨架 | m² | 12.000 | 39.04 | 468.48 | |||||
2011207001002隔墙面板 | m² | 30.000 | 132.17 | 3965.10|隔墙面板 | m² | 30.000 | 92.85 | 2785.50 | -1179.60 | -1179.60 | -29.75 | ||
3011404005001墙面乳胶漆 | m² | 235.000 | 25.91 | 6088.85 | T墙面乳胶漆 | m² | 235.000 | 24.28 | 5705.80 | -383.05 | -383.05 | -6.29 | |
4011104004001地面静电地板 | m | 130.000 | 488.70 | 63531.00 | 地面静电地板 | m | 130.000 | 413.52 | 53757.60 | -9773.40 | -9773.40 | -15.38 | |
501B001布线 | 项 | 1.000 | 6802.28 | 6802.28布线 | 项 | 1.000 | 6802.28 | 6802.28 | |||||
6011609002001拆除墙体 | m² | 40.000 | 14.44 | 577.60| | 拆除墙体 | m² | -577.60 | -100.00 | |||||
7010801001001间休室木门 | 扇 | 1.000 | 3099.72 | 3099.72|间休室木门 | 扇 | 1.000 | 1731.34 | 1731.34 | -1368.38 | -1368.38 | -44.15 | ||
8|01B002机房及休息室搬迁 | 项 | 1.000 | 3055.26 | 3055.26|机房及休息室搬迁 | 项 | 1.000 | 3055.26 | 3055.26 | |||||
9030412001001平板灯 | 个 | 6.000 | 125.03 | 750.18 | 平板灯 | 个 | 6.000 | 109.88 | 659.28 | -90.90 | -90.90 | -12.12 | |
10|01B003砌墙 | 面 | 1.000] | 2882.32 | 2882.32|砌墙 | 面 | 1.000 | 2882.32 | 2882.32 | |||||
11010808007001门及门禁 | 套 | 1.000 | 9098.73 | 9098.73门及门禁 | 套 | 1.000 | 6561.98 | 6561.98 | -2536.75 | -2536.75 | -27.88 | ||
12031101028001接报警台 | 台 | 1.000 | 5559.33 | 5559.33 | 接报警台 | 台 | 1.000 | 5559.33 | 5559.33 | ||||
13030404015001操作台 | 台 | 1.000 | 12003.01 | 12003.0 | 操作台 | 台 | 1.000 | 10453.01 | 10453.01 | -1550.00 | -1550.00 | -12.91 |
分部分项清单审核对照表
工程名称:拉萨所升级改造及宿舍楼办公楼维修【拉萨所小指挥室】第2页共2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核差 | 核差 | 核差 | 核差 | 调整原因简要说明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量变金额 | 价变金额 | 综合合价增减 | 金额差率%) | 调整原因简要说明 |
0111 | 楼地面装饰工程 | 31014.00 | 31014.00 | 100.00 | ||||||||||||
14 | 011102003001 | 静电地板 | m² | 75.000 | 413.52 | 31014.00 | 31014.00 | 100.00 | ||||||||
|0114 |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1985.13 | 1985.13 | 100.00 | ||||||||||||
15 | 011406001001 | 屋顶粉刷 | m² | 69.000 | 28.77 | 1985.13 | 1985.13 | 100.00 | ||||||||
0116 | 拆除工程 | 519.57 | 519.57 | 100.00 | ||||||||||||
16 | 011606003001 | 吊顶拆除 | m² | 69.000 | 7.53 | 519.57 | 519.57 | 100.00 | ||||||||
合计 | 117881.86 | 133940.88 | -16882.08 | 16059.02 |
分部分项清单审核对照表
工程名称:拉萨所升级改造及宿舍楼办公楼维修【宿舍楼】第1页共1页
序号项目编码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送审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审定工程 | 核差 | 核差 | 核差 | 核差 | 调整原因简要说明 |
序号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量变金额 | 价变金额 | 综合合价增减 | 金额差率%) | 调整原因简要说明 |
宿舍楼 | 179187.32 | 宿舍楼 | 159555.94 | -19631.38 | 3-19631.38 | -10.96 | |||||||||
1011102003001 | 地平材料 | m² | 32.000 | 132.54 | 4241.28地平材料 | m² | 32.000 | 105.35 | 3371.20 | -870.08 | -870.08 | -20.51 | |||
2011102003002 | 地平人工 | m² | 528.000 | 50.73 | 26785.44 | 地平人工 | m² | 528.000 | 50.73 | 26785.44 | |||||
3011102003003 | 防水材料 | m² | 779.000 | 73.21 | 57030.59 | 防水材料 | m² | 779.000 | 58.08 | 45244.32 | -11786.27 | -11786.27 | -20.67 | ||
4011102003004 | 防水人工 | m2 | 779.000 | 48.42 | 37719.18 | 防水人工 | m² | 779.000 | 48.42 | 37719.18 | |||||
501B004 | 宿舍维保人工费 | 项 | 1.000 | 1729.39 | 1729.39宿舍维保人工费 | 项 | 1.000 | 1729.39 | 1729.39 | ||||||
6011201002001 | 墙体楼粉刷 | m² | 973.750 | 28.65 | 27897.94 | 墙体楼粉刷 | m | 973.750 | 27.02 | 26310.73 | -1587.21 | -1587.21 | -5.69 | ||
7030503002001 | 监控设备、灯具、暖风机维修更新等 | 台 | 113.000 | 172.94 | 19542.2|监控设备、灯具、2暖风机维修更新等 | 台 | 113.000 | 132.96 | 15024.48 | -4517.74 | -4517.74 | -23.12 | |||
8011102003005 | 地平材料 | m² | 32.000 | 132.54 | 4241.28地平材料 | m² | 32.000 | 105.35 | 3371.20 | -870.08 | -870.08 | -20.51 | |||
合计 | 179187.32 | 159555.94 | -19631.38 | 8-19631.38 |
附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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