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芦山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6.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8262024000008
预算金额66.9万元
招标公司芦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自豪0835-2887268
中标公司成都楠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4000008
二、项目名称: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楠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宇(采购人代表)、李德超、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费用1020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元整)
收款单位: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河北街支行
银行账号:23196 14109 10005 9850
注:备注栏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用途。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6529748;地址:雅安市芦山县新行政中心302。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216号附38号2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二、项目名称: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楠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剑南大道南段333号29栋1层14号 | 66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楠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多功能物证搜显系统 | 云南先勘 |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采购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规格型号:SCI-MES PRO | 1(套) | 442,000.00 | 442,000.00 |
1-2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视频采集分析系统 | 德尚视云 |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采购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规格型号:VC200 | 1(套) | 119,000.00 | 119,000.00 |
1-3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手机信息采集系统 | 美亚柏科 |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采购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规格型号:DC-4610P | 2(套) | 54,000.00 | 10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宇(采购人代表)、李德超、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费用10200元(大写:壹万零贰佰元整)
收款单位: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河北街支行
银行账号:23196 14109 10005 9850
注:备注栏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用途。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6529748;地址:雅安市芦山县新行政中心302。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公安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216号附38号2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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