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心标准院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现对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5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包含公共服务监测和制造业竞争力指数两个部分的模型研究。模型构建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确保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模型应涵盖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完整的监测体系;模型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便于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和评估;模型能够反映公共服务内容和制造业竞争力指数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指标和权重。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时起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阅览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整
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is_zl@163.com(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或者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邢立国收(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小组确认原则进行评审。评定的采购结果会在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标准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
项目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024-23237907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5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质量监测评估指标模型研究包含公共服务监测和制造业竞争力指数两个部分的模型研究。模型构建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确保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模型应涵盖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完整的监测体系;模型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便于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和评估;模型能够反映公共服务内容和制造业竞争力指数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指标和权重。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时起至2024年10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阅览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网站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整
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is_zl@163.com(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或者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邢立国收(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小组确认原则进行评审。评定的采购结果会在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标准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
项目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024-2323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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